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93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18:55:00 文  号:杨办发〔202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09:00:00 名  称: 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3 09:00 来源:杨市街道



发〔2022〕2号

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关单位:

根据市血防办文件要求,结合杨市街道血吸虫病流行特点和现状,为确保血防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杨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杨市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325


杨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持续落实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近年来,杨市街道血防工作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解决当前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防控措施,促进杨市街道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根据《2022年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潜江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提升防治工作质量加强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持续巩固防治成果,确保疫情不反弹,保持血防队伍稳定高效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好传染源管控

1.坚决淘汰复养耕牛。进一步落实“以机代牛”工作配套、保障和监管等措施,强化防止耕牛反弹的工作责任制,防止耕牛复养、肉牛(羊)散养,确保“以机代牛”成果得以巩固。

2.坚决执行有螺环境禁牧。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淘汰耕牛和有螺地带禁牧暂行办法的通知》(潜政办发〔2017〕1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有螺地带禁牧管理的具体办法,落实禁牧职责。

3.切实做好家畜查治与粪便无害化工作。要遵循家畜查治病工作规范,做好牛、羊等家畜查病和预防性投药化疗工作,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对发现的病畜及时淘汰。建立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制度,掌握家畜疫情动态。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

1.明确对象。根据市要求,要组织对现症血吸虫病人进行调查摸底确认,规范填报个案信息,登记造册,明确现症病人救治救助对象,完善信息管理。

2.落实政策。根据原潜江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潜医发〔2018〕10号)精神,将晚血病人住院治疗血吸虫病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健康管理。建立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每年随访1次。根据随访情况,评价治疗效果,改进治疗方案,提升治疗质量。

(三)血防综合治理整体提升

1.落实规划。根据省市文件的相关要求,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我辖区血防综合治理项目投入力度。

2.加大有螺河道治理力度。根据现有疫情和钉螺分布,实施有螺河道、水系治理,坚持 “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和“先上游、后下游,左右岸同步”的原则,百里长渠、五支渠、六支渠、县河等重点流域治理为主线,将水利血防项目与灭螺工程紧密结合。

3.营造抑螺防病林。建立以抑螺防病林为核心的林业血吸虫病防治生态安全体系,落实林业血防技术要求,推广林水结合模式。

4.实施土地整理。按照血防工程灭螺技术要求和“以机代牛”工作需要,抓好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灭螺项目。

5.加大交通血防治理工程。根据改造公路两旁钉螺孳生地,方便农机作业要求,在疫区开展通村公路建设。

(四)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措施精准

抓好查、治、灭管防教改等基础工作,持续开展疫情监测,落实急感防控和晚血病人救治措施,不断提升防治工作质量。

1.查灭螺

按照国家《钉螺调查技术规范》要求,对钉螺孳生环境进行调查,掌握钉螺分布规律,确定有螺地带和重点环境;按照国家《药物灭螺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喷洒法、浸杀法、喷粉等方法,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有螺地带和重点环境实施精准灭螺,强化灭螺质量。杨市街道全年计划查螺面积30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70万平方米;林业科研所查螺5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7万平方米种畜场查螺5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7万平方米,为切实降低钉螺密度,确保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2.垸内有螺小型易感环境改造

根据垸内钉螺孳生环境分布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连片治理的原则,结合在疫区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开展小型环境改造工程,建立生产生活安全区,控制钉螺沿渠系扩散,压缩钉螺面积,做到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

3.血吸虫病筛查与化疗

按照国家《血吸虫病查病技术规范》和《血吸虫病病原治疗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群血吸虫病筛查与治疗工作,重点加强各村(居)小龙虾养殖人员、各种大型工程施工建设人员、渔民、船民、抗洪救灾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化疗。杨市街道计划全年完成人群询诊查病11400人次,人群血检查病4400人次,粪检查病60人次,治疗及扩大化疗1050人次。对历史遗留病人进行两次规范化治疗,有效控制传染源,确保不发生新感染病人。掌握易感家畜分布状态,落实家畜查病、化疗任务,积极开展人畜同步化疗,并逐一建档建卡,健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查出的阳性家畜及时进行淘汰。

4.联防联控

    按照市血防会议文件精神要求,毗邻地区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联防联控各项工作。

(五)加强疫情监测力度,监测评估全覆盖

1.强化监测预警。加强血吸虫病网报、专报系统报告病例的监测,并对信息报告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个案处置。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境的监测预警,开展传播风险评估与疫情研判,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流行因素变化和风险隐患等情况,有效控制血吸虫病传播风险。

2.规范监测点工作。做好刘市村省级监测点工作,注重监测结果运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3.健全监测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在防治工作中的运用,建设血防信息平台。健全敏感、有效的监测体系,做到 “四个一”:一个专业防治机构、一支精干高效的队伍、一套以村为单位完整的防治资料、一个监测方案并有效落实,提高监测水平,掌握血吸虫病流行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六)加强健康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工作。将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列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做好中小学生预防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杜绝学生感染血吸虫病,通过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普及知晓率达到95%以上。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做好流动人员、外来务工人群的血防知识教育,落实行为干预措施,严防发生急感病例。建固定警示牌22个,宣传栏及标语22个(条),发放宣传单1700张(份),发放实用宣传品290个,媒体宣传1次。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综合防治能力

强化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血防专业机构防控能力,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卫生与动物防治机构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血防工作的医务人员、动物疫控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等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及相关单位要把血防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抓紧抓好,将控制血吸虫病危害攻坚行动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强化目标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 依法防治,广泛参与。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落实述职述责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要结合实际将《条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确保防治目标、重点任务、关键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群众在血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大血防基本知识、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定义务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真正理解、支持和参与血防工作。

(三)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要根据实现攻坚行动目标要求,做出年度具体工作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发挥综合防治效益。严防疫情反弹和工作放松懈怠现象,严格落实疫区之间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四)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健康教育。加强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强化村卫生室职责,落实村卫生室首诊责任制,村卫生室扎实做好“4+3+3”。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验收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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