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街道十号湖村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7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11: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11:00:00 名  称: 杨市街道十号湖村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2 11:00 来源:杨市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有关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激发广大村民参与十号湖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深化“积分超市”建设工作,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十号湖村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政策引领、社会全面参与,破解村务管理中“法律手段用不上、行政措施难奏效、说服教育不管用”的难题,推行积分制管理,建立示范带动、奖优罚劣的新平台,扎实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动员全村村民广泛参与,推动村民自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树立乡村治理的新时代标杆,逐步提高城乡环境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原则要求

(一)坚持自愿,鼓励参与。充分尊重村民个人意愿,自愿参加,量力而行,不得强制参与、变相摊派。同时,强化正向激励,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积分制管理中来。

(二)简便易行,公平合理。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推进积分制管理各个环节更加简便易行,更加贴合群众需求。禁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并根据积分项目的难度、工作强度、技术含量等确定积分分值,确保公平合理。

(三)公开兑现,重在精神激励。专人负责,坚持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兑换全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激发村民参与十号湖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内生动力,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积分制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参与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参与对象。参与对象为本村户籍家庭,覆盖全村7个小组。以同在一个家庭为积分单位,对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视为一个家庭,对实际共同居住的视为一个家庭。

(二)实施主体。村民委员会是十号湖村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书记、主任黄、副书记卫阳东、委员刘天娇,欧阳锋,欧阳俊华,欧阳芳,张伟以及各小组组长等13人组成的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村“两委”负责统筹协调,策划各类公益活动或项目。村民小组长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协助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四、积分认定和运用

(一)村民小组评分计分

村民小组长按照积分项目,对每户得分进行汇总后报村委会。积分申报要实事求是、符合规范、注重时效。采集初审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提高效率,切实掌握积分事项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和相关证据。审核确定后的积分和积分兑换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常规积分项:每月组织一次评比,组织11名评委到各家各户现场评定,评委由村“两委”出4名,其余7位每月在各小组组长以及村民代表及党员中产生(不重复)

2.常规加分项:日常收集,月末计分。

3.减分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计分,群众举报的经核实后计入总分。

4.每户每年有20基础积分,兑换后清零。

(二)评比公示

1.村民委员会、评委小组对全村的得分进行梳理、核实、排名,并在各村民小组进行公开公示。村监督委员会负责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评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每月在村公示栏公示“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

五、积分兑换方式

(一)每月26日为积分集中兑换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以组为单位集中兑换,集中兑换应富有仪式感,通报表扬参与度高的家庭,树立榜样意识,获得评比称号的家庭可到积分超市兑换价值30积分或50积分的物品。

(二)按积分兑换物品,1分可兑换价值1元的物品(不能兑换烟酒等有损身心健康的物品,也不能兑换为现金)。积分运用立足需求、量力而行、功酬相当,综合运用精神奖励、政策激励、兑换服务奖励以及物质奖励等办法,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兑换之后不清零,做好兑换记录。积分一般一个月兑换一次(兑换频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结合其他活动进行),1个积分折算为1元人民币的物品。

六、积分超市设置管理

(一)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十号湖村村委会设置“积分超市”,统一悬挂十号湖村“积分兑换超市”标牌,并建立《积分兑换登记台账》,有专人管理。

(二)积分兑换相应的物资物品时,应持有户主身份证或户口本,在《积分兑换登记台账》上完成登记,并拍照留档,积分不能兑换为现金,仅可用积分兑换相应价值的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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