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对全处村(社区)的考核,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办事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办事处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村和社区分别进行考核。
二、目标管理
(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农业农村工作、生态环境治理、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政、村镇建设管理及房屋安全、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耕地保护及“两违”整治、农村公路养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联审、武装、退役军人服务、医保资金收缴、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妇联和共青团等。考核细则由指标责任办公室提供。
(二)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得分方法由年度考核指标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奖惩得分三部分组成。
1.目标管理考核得分。目标考核得分各单项指标先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然后按权重折算为标准分。
2.民主测评得分。在被考评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召开全处述职大会,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3.奖惩得分。奖惩得分是在年度考核指标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的基础上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不设置上限或底线。获办事处表彰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加3分;获得国家表彰加5分。单项工作获得多层次表彰的,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奖励分值。强化办事处大会会纪会风,迟到1次扣0.3分,旷会1次扣1分;受办事处通报批评或约谈每次扣1分;受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受省级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村(社区)目标考核最终得分由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和奖惩得分三部分组成。其中目标管理考核占80%和民主测评占20%(其中村级测评、处级测评各占50%)。
三、综合评定
确定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前1名的社区和前3名的村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四、考核结果运用
村(社区)干部年度工资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综合考核得分作为村(社区)评先及其“两委”干部薪酬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
1.各村按综合考核按分数排名被确定为第一、二、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2万、1万,社区按综合考核按分数排名被确定为第一的,奖励1万元。
2.在组织备案在册的村(社区)两委成员被处级表彰为优秀的,奖励绩效工资的2%;被市级表彰为优秀的,奖励绩效工资的4%、;受到省级(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励绩效工资的6%;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奖励绩效工资的10%,所有表彰取最高级别奖励为主,同一表彰类别不得重复计算。
(二)惩戒
1.对目标管理排名后三名且低于平均分值的,由街道党工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村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刻剖析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彻底扭转被动局面。
2.连续三年分数排名末尾的,对其主职干部予以停职反省,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
3.各村(社区)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项目中受到一票否决的,取消其所有评先资格。
4.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取消其个人当年评先资格。
五、工资核算办法
(一)村主职干部工资核算方法
村主职干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村副职干部及组长工资核算方法
村副职干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兼组长工资
村干部兼任小组长的,享受村专职小组长工资待遇。小组长工资由各村自筹。
六、其他说明
(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平时动态考核为重要依据。
(二)奖惩以处级党工委以上文件为依据。
附件: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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