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下半年省对市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潜江市整改方案〉的通知》(潜扶领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着力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薄弱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进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触类旁通、长短结合、从严从实,对照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2类5个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领2类3个具体问题,全面梳理排查,认真剖析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质量提升,补齐短板弱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公告公示内容不完整。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内容没有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
2.扶贫项目无村级向乡镇申请验收文本。部分扶贫项目无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照片、无村级向乡镇申请验收的文本。
3.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记录较为简单,仅记录标题,无交流发言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28日前)。对照2020年下半年省对市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潜江市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一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形成省考反馈问题渔洋镇整改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15日前)。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集中精力、不折不扣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三)汇总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全面梳理汇总,各村(居)、各单位梳理整改工作成效,建立效果清单,巩固整改成果,并将效果清单在5月20日之前报镇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时间进度和整改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脱贫攻坚省考反馈问题整改。
(二)协调推进,统筹一体整改。要坚持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与省对市县扶贫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对照问题线索逐条举一反三,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不存在类似问题的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问题风险防控,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巩固成果,抓好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狠抓工作和责任落实,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
附件:2020年下半年省对市州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渔洋镇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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