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职责对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梳理,现将“律师”事项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律师”一级事项涵盖一个需面向社会公开的二级事项:“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2020年度,我局未办理过以上事项,无内容公开。
特此说明。
潜江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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