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镇2020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5079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11:57:0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11:57:06 名  称: 渔洋镇2020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6 11: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构建富裕和谐文明的幸福家园,建设“文化名市”,打造“文明潜江”,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办的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为原则,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受惠于民。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中既争荣誉、受教育又强素质、得实惠,实现精神物质双丰收。

(二)坚持统筹推进。对不同层面、不同区域、不同基础的创建主体进行分类指导,努力形成创建合力。要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搞好延伸和辐射,以点带面,统筹推进。

(三)坚持创评结合。在设星上,根据针对性、灵活性和创新性的原则由市文明办统一设置。在评星上,按照“宣传—创建—自评—互评—审定—公示—授牌”的程序严格进行,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在管星上,按照“对标初评,定期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管理。

(四)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常创常新,结合各村(居)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设星内容;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与改善民生、改善环境、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创建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道德风尚星(10分)

积极参加“湖北好人”、“潜江好人”、“潜江道德模范”、“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十佳婆媳”等评选活动(5分);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5分)。

(二)生态卫生星(10分)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2分);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2分);居室整洁卫生,庭院净化绿化美化,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现象(2分);积极参加“清洁家园”活动(4分)。(此项得分作为“文明卫生户”评选重要依据)

(三)遵纪守法星(10分)

学法、知法和守法,家庭成员年内没有受治安处罚、刑事处罚(2分);不打架骂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参与赌博,不参加非法组织(3分);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物(1分);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2分);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2分)。

 (四)计划生育星(10分)

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计划外生育(6分);严格遵守《婚姻法》,不早婚、早育(2分);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2分)。

 (五)文化教育星(10分)

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儿童中途辍学、失学(5分);家庭成员爱好学习,能够通过村农家书屋、报纸等方式加强学习(2分);积极参加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3分);

 (六)团结和睦星(10分)

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夫妻、婆媳、兄弟、妯娌等之间关系融洽(4分);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争吵斗殴等不良行为(3分);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3分);

(七)科学技术星(10分)

崇尚科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4分);科学种养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经济林木和牲畜的产出率(3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至少有1人懂1—2门实用科技(3分);

(八)责任义务星(10分)

主动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好未成年子女,适龄青年踊跃参军(3分);自觉参加村组会议、“十星”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3分);积极参加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自助组织(2分);自觉参与扶贫济困、扶残助弱、赈灾捐赠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2分)。

(九)诚实信用星(10分)

诚实不欺,重约守信(3分);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4分);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偷漏税费(3分)。

(十)勤劳致富星(10分)

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个以上致富项目(4分);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的20%以上(3分);致富不忘国家和乡邻,帮助乡亲邻里共同致富(3分)。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党政办安排部署,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1、户主自评。各村(居)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申请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2、小组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公布评议结果,开展“争星比星”,并按不超过农户总数15%的比例形成“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

3、村级终评。由村道德理事会,对照标准和要求,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产生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按农户总数10%的比例拟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

4、结果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将研究拟定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及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5、挂牌授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审核,批复。分村召开村民(户主)大会,通报“评星”结果,并在村荣誉橱窗内公布。对达到十颗星的“十星级文明户”统一挂牌授星。镇党委同时将评选情况报市文明办备案。

6、资料存档。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资料、图片等按年份归档备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5月31日)。成立镇、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创建方法,大造舆论氛围,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创优评“星”的广泛共识和创文明、争“星”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12月9日)。开展群众自评、村民互评、道德理事会终评、村委会审定、公示、镇党委审批等工作,完成“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

(三)表彰总结阶段(12月10日—30日)。表彰“十星级文明户”。整理创建评选活动档案资料,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11月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创建评选结果汇总表至镇党政办。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居)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居)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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