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入籍等登记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07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13:5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13:50:00 名  称: 收养、入籍等登记

发布日期:2023-01-10 13:50 来源:渔洋镇

●受理部门:

    派出所

●办理条件:

    辖区内公民收养子女未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收养证》(审核原件留存副页

2、父母亲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结婚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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