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0657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11:18:1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11:18:16 名  称: 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16 11:18 来源:渔洋镇

    1、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

2、2021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缴费时间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17:30,自缴费之日起享受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新生儿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日封顶线和年度封顶线分别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75%。城乡居民在参保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支付封顶线为每人每日39元(含一般诊疗费),在村卫生室支付封顶线为每人每日22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封顶线为360元。

5、城乡居民如何获得门诊统筹报销?

答:参保居民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在参保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获得门诊统筹即时结算。

6、门诊特殊慢性病种、报销比例及年支付限额分别是多少?

答: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有32种,报销比例为70%。具体病种及年支付限额为: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糖尿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地中海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起搏器安装术后、扩张型心肌病、癫痫为700元/人·年;新冠肺炎肺纤维化为924元/人·年;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终末期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股骨头坏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为1000元/人·年;恶性肿瘤为1500元/人·年;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为33600元/人·年。血友病为病情需要的实际发生金额。年度内新申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按当年实际享受待遇时间占比计算年度限额。

7、城乡居民什么时间,如何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怎么享受相关待遇?

答:参保城乡居民年度内实行实时申报制。申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明、辅助检查报告以及评审受理医疗机构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向参保所在地卫生院提出申请,由区镇处卫生院按条件要求组织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参保居民持本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在参保所在地卫生院即时结算。原已享受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直接纳入新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重性精神病患者由潜江市精神病医院负责组织评审。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备案后,次月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支付,不得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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