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渔洋镇政府认真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渔洋镇政府党政办,电话:689112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镇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共计17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镇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并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渔洋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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