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渔洋镇“五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7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09:23:12 文  号:渔政办发〔2017〕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09:23:12 名  称: 关于印发《渔洋镇“五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1 09:23

关于印发《渔洋镇“五化”村卫生室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渔洋镇“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11日

 

渔洋“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规范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意见》(鄂卫发[2011]29号)、潜江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潜江市“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进会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幸福潜江”建设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兴办的原则。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建设用地,以村集体、单位投资兴建为主,提倡乡村医生联合建或社会热心人士捐建。村集体、单位投资兴建的村卫生室产权属村集体所有,房屋作为村卫生室永久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坚持农村卫生服务公益性原则。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直接承担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要坚持农村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夯实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新建村卫生室要从实际出发,本着方便群众就医、适合医疗服务的原则进行选址,最好是与村级活动场所相邻或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兴建。村级卫生室的设置要保证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按照“一村一室”原则进行设置。

坚持统一标准、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充实内涵的管理原则。采取新建、扩建、改造等多种形式,选取地理位置适宜,尽量予以新建。建设图纸已经由市卫计委统一设计,实行统一的外观、统一的标牌标识。

(三)主要目标

全镇村卫生室按照“一村一”原则进行设置,全镇27个村卫生室要全部达到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简称“五化”)水平,实现设计统一、外观统一、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备统一等“五统一”,做到“产权公有、独立运行、内设合理、室容整洁”,基本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需求。

截止2017年6月,全镇已经完成4个,剩余23个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建设内容

(一)产权公有化

通过新建或改建,将村卫生室产权全部实行公有化,其形式可以属于政府、镇卫生院和村委会所有。

(二)建设标准化

村卫生室必须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原则上,中心村卫生室面积为120-150 ㎡,一般村卫生室面积为100-120 ㎡,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严格分开,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卫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和药房,做到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并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的规范要求,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识,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要求,配备听诊器、血压计、高压消毒锅等29种与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相应的基本设备。

(三)服务规范化

严格遵守执业规范。注重人才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形式,向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处方、运行有记录、收费有单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

(四)运行信息化

村卫生室配备电脑及打印机、刷卡器等相关设备并联网,接入卫生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够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即时结报、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信息融合互通。

(五)管理一体化

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规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市卫计委委托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器械、财务、绩效进行统一管理,并做到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

三、资金配备

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市财政部门按照每个村卫生室投入10万元的新建费用标准,负责统筹中央、省和地方配套等各级建设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根据地方财力条件因素,对新建村卫生室,可实行乡村医生垫资的方式(垫资部分,待后续建设资金安排中逐步予以补垫,补齐前,垫资资金实行接转制,不增值、不贬值、不计息),满足建设进度需求。对混合、公有性质村卫生室的改建资金安排,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函〔2007〕14号)有关建设筹资的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每个村卫生室不低于5000元的改造费用标准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实行验收达标一个,财政拨付补助一个。

四、医生配置

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许可。原则上每个卫生室有2名以上的乡村医生,其中女性1名,有条件的应配备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各村村医人员确定由村负责,卫生院负责核定执业资格。

五、建设方式

我镇具体承办“五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采取招投标形式,由村委会无偿提供建设用地,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统一规划设计的建设工程图,完成新建、改建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统一部署,分配任务

7月中上旬镇政府召开全镇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全镇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上报方案

各村要积极实施,制订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土地的提供和村医工作。各村卫生室的建设实施方案经各村、镇卫生院、国土所、建管所等部门确认后由镇卫生院于7月底前报市卫计委,经审批再履行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后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村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村卫生室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镇政府将成立渔洋镇“五化”村卫生室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由卫生院长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认真制定本村“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方案,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按照有关规定,“五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建立项目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动态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各要严格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达到规定的要求,切实发挥投资效益。财管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各类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或截留现象发生。经管站要确保每一个村卫生室的建设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卫生院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部形象识别系统、制度、表卡册、管理运行、考核机制等方面。

(三)强化监督,落实奖惩

“五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活动进度定期通报机制,并定期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建设活动进行工作指导和项目建设进度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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