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5 09:34 来源: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外溢风险极高,加之暑期即将结束,旅游、探亲人员陆续返回,我市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落实省防指“绷紧弦、瞪大眼、防复燃、防输入”的工作要求,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进入宾馆、酒店、民宿、药店、KTV、影剧院、棋牌室、剧本杀等重点密闭场所,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证明。

2.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提供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样证明。

3.非必要不举办或承办大型线下活动,确需举办的,需严格报备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承)办方主体责任,严格控制现场人数和活动时间。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红事白事简办,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参加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和配合核酸证明查验。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潜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824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