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 竹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镇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核,同意竹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7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 .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城大道、西至县河桥、南至道达尔加油站、北至曹禺路,辖区共计409户,总人口1596人。
2 .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曹禺路,北至三江明苑小区,辖区共计299户,总人口439人。
3 .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公园学府小区、北至竹苑小区,辖区共计583户,总人口952人。
4 .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公园学府小区、北至竹苑小区,辖区共计596户,总人口955人。
5 .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公园学府小区、北至竹苑小区,辖区共计333户,总人口618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三江明苑小区、北至三江六组,辖区共计412户,总人口107人。
7 .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东城大道、西至芦洑河路、南至三江明苑小区、北至三江六组,辖区共计475 户,总人口1040 人。
辖区共计3107户,总人口6607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2026 年 9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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