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竹根滩镇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竹根滩镇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竹根滩镇人民政府(含退役军人服务站)
2.竹根滩财政所
3.竹根滩经管站
4.竹根滩镇综合文化站
5.竹根滩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6.竹根滩镇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7.竹根滩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8.竹根滩林业工作站
9.竹根滩镇城建
10.竹根滩镇劳动
11.竹根滩计生办
12.竹根滩民政办
13.竹根滩镇村级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全镇预算单位共13家,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20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结转719.27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竹根滩镇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0.9万元;竹根滩镇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0.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竹根滩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7.8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69.78万元:办公费377.44万元,印刷费31.9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61.8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216.92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等。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竹根滩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4.82万元,本着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年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61.8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年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竹根滩镇共有车辆1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竹根滩镇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94万元,分别是空调、文件柜、办公设备、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竹根滩镇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镇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长期目标:围绕镇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村级综治创新能力水平,切实做好村级运行保障工作,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确保全镇村级组织平稳健康运行。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年度目标:服务30个村,村级组织健康运行,力争村民满意度达到100%。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镇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类):反映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反映政府道路交通方面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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