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2月20日左右开展。
二、活动形式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参会党员要超过在家党员的一半以上,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送学。
三、活动内容
(一)重温入党誓词,诵读新党章。
(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学习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市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2019〕第2期)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重要指示精神。
1、开展集中学习。2018年9月,中央印发《关于追授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委〔2018〕732号),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的通知》(中组发〔2018〕16号),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无私奉献。
2、开展专题研讨。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开展专题讨论,通过谈体会、讲心得、提意见,进一步达到入脑入心入行的效果。
(五)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8〕15号),对党员徽章的制作、佩戴有关要求进行重申,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徽章制作、佩戴的规范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逐条学习文件,按要求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六)学习市“两会”精神。2月13日至16日,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2月12日至15日,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召开。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两会”精神,对标抓好落实,切实掀起学习贯彻市“两会”精神热潮。
(七)做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潜组文〔2019〕6号)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此外,各基层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同时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活动,充分做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
(八)学习《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动员组织,确保“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员”在2月25日前全部下载安装、学习使用。要积极鼓励、帮助广大群众下载安装“学习强国”手机APP,并按照每天30分学习积分为达标的学习要求,指导学习使用。
(九)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2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十)通报2019年元月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情况,开展2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考核工作。
(十一)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各村(社区)要将民主议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议程,如实记录党员讨论发言情况,及时公布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
各基层党支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形式搞好自选动作,要在活动的形式、内容、对象等各个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好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二)明确参与范围。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分管单位、联系企业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特别要将新转入组织关系的下岗转业志愿兵党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解聘民警、民办教师等群体党员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必须有通知短信记录或者其他通讯工具通知的截屏图片,并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听取意见建议,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和考评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活动台账。各基层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并将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档案进行规范,按照顺序进行装订(1.区镇文件;2.会议通知;3.会议签到;4.会议记录;5.学习资料;6.上党课稿件讨论发言材料;7.党费收缴记录;8.会议照片),同时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询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要将上党课课件、照片电子版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各基层党组织要在2019年2月22日前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盖章、自测试卷报送竹根滩镇政府二楼组织办,电子版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
附件:
1、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2、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3、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优秀事迹
4、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
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5、全市“两会”精神
6、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7、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8、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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