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月16日左右开展。
二、活动形式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参会党员要超过在家党员的一半以上,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送学。
三、活动内容
(一)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新年贺词。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了2020年新年贺词。习近平主席的新年贺词,全面总结回顾了2019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科学分析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指导我们做好全年工作、决胜全面小康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新年贺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拿出真招实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和使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指导性。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主题教育6条经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条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三)学习全省和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
1月9日,全省和全市接连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两个大会分别总结了全省和全市主题教育经验,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做出了安排。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全省和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将全省和全市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各项要求融入到工作中去,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升主题教育成效,推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凝聚强大正能量。
(四)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和《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各支部特别是机关、国有企业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和《条例》(试行),全面掌握机关、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设置、基本(主要)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深入领会《条例》和《条例》(试行)精神,严格遵守并执行《条例》和《条例》(试行)各项规定。
(五)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1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六)开展2020年1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考核工作。
(七)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各村(社区)要将民主议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议程,如实记录党员讨论发言情况,及时公布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
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及时跟进学习全省“两会”精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可结合本支部实际和行业特点,自选动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好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二)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对于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要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活动台账。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并将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档案进行规范,按照顺序进行装订(1.镇文件通知;2.会议通知;3.会议签到;4.会议记录;5.学习资料;6.上党课稿件讨论发言材料;7.党费收缴记录;8.活动自测题;9.会议照片),同时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询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将上党课课件、照片电子版于2020年1月31日前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各基层党组织要在2020年1月31日前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盖章、自测试卷报送竹根滩镇政府二楼组宣办,电子版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
附件:
1.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新年贺词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
会上的讲话
3.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精神
4.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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