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关于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整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源头防控、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境内基本实现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确保镇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还田率达到83%以上,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17%左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5日)
拟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调整镇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见附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各村(居)及镇直部门要迅速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细化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反面典型,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及参与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村(居)要在交通要道与人口密集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宣讲,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二)督办巡查阶段(5月6日至6月29日)
镇成立多个巡查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督办。巡查组负责开展昼夜巡回检查,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并上报巡查发现火点情况。各村(居)应按区域成立若干个巡查组和巡逻队,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镇禁烧办负责协调和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镇纪委全程介入禁烧工作,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各村(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30日前)。
各村(居)要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将夏季总结情况报镇禁烧办,镇禁烧办负责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将工作情况报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领导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负包保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居)以片块为网格,落实禁烧责任人,以农户为单元落实五户联防、群防群控责任制,并于5月5号之前,将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情况上报镇农办。
(二)扩大宣传覆盖。各片区要组织禁烧宣传员及时采集各片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好的做法、措施素材和实时动态,每周向镇宣办上报工作简讯,宣传各片区在禁烧工作取得的成绩、巡查情况、禁烧模范事迹等。镇宣办要敦促各片区、各部门上交秸秆禁烧工作通讯稿,并汇总信息,形成图文材料,积极与市禁烧办对接,宣传我们区镇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做法,占领宣传高地。同时镇微信公众号要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栏报道,让广大干群能及时知晓全镇禁烧工作动态。镇宣传办要将每周收集的信息编辑成禁烧工作周简报,供镇各总支、支部阅览,提高干部职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开展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控能力建设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污染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考核结账。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对无秸秆焚烧和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好的村(居)予以一定奖励。对出现秸秆焚烧的村(居),每个火点扣减村级经费200元;累计达到1亩黑斑以上的,扣减村级经费500元;对被省无人机巡查通报的村(居),每次扣减村级经费500元;对被国家遥感捕捉通报的村(居),每次扣减村级经费1000元,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视情况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对发生大面积焚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由镇纪委依法对责任人予以查处。对因失火或故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和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由镇纪委实施督查、约谈和责任追究。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细化的工作方案,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生态竹根滩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关于调整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2.禁烧排班表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关于调整潜江市竹根滩镇
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由于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陈超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王晓明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
武装部部长
陈 成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刘 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 波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承枝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柯智平 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田缙沛 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成员:杜有军 黄远帆 胡伟 程先兵 邓念龙
关国涛 李孝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杜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三江、左桥、竹市、沙街四个督导组
(一)三江片分督导组
责任领导:陈 成
责任人:程家兵三江片区各驻村(居)干部及所在村支部书记
(二)左桥片分督导组
责任领导:刘 竞
责任人:关国涛 左桥片区各驻村(居)干部及所在村支部书记
(三)沙街片分督导组
责任领导:王晓明
责任人:邓念龙沙街片区各驻村(居)干部及所在村支部书记
(四)竹市片分督导组
责任领导:田缙沛
责任人:李孝爽竹市片区各驻村(居)干部及所在村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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