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
巡查组成人员:此次巡查工作由各河湖长牵头组织实施,巡查人员包括各村(居)驻村干部、联系单位负责人、各村级河湖段长。
巡查范围:辖区范围内市管河湖段、镇管河湖、支渠。
巡查内容:1、河道截污治污和管护工作是否到位;2、沿河湖村(居)对于河道存在问题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3、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集中处理;4、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5、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法(构)建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6、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度情况。
工作要求:1、做好巡查记录。2、做好发现问题处置工作。3、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解读人:陈瑶 解读日期: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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