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调整)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爱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6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爱民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周矶卫生院,西至比帆小区,南至爱民路,北至潜阳西路,辖区共计379户,常住人口635人。
2.爱民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兴隆河,西至启贤南路,南至爱民路,北至潜阳西路,辖区共计421户,常住人口608人。
3.爱民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兴隆河,西至启贤长白渠,南至城建小区,北至潜阳西路,另辖田关砖瓦厂小区,辖区共计386户,常住人口734人。
4.爱民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兴隆河,西至比帆路,南至福康村农田,北至爱民路,辖区共计412户,常住人口922人。
5.爱民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城建路,西至周熊路,南至广空农田,北至潜阳西路,辖区共计425户,常住人口670人。
6.爱民社区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比帆路,西至广空农田,南至殡仪馆,北至潜阳西路,辖区共计378户,常住人口754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周矶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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