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项目变更更正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564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15:25:1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15:25:10 名  称: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日期:2024-03-26 15:25 来源: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

第八节 项目变更更正


第九十二条 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发生变化或者登记错误的,应当及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更正登记,并提交与申报变更更正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公民申报变更、更正登记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变更、更正。

公安机关因错登、错录、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公民户口登记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项目信息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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