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办事处关于征收2021年度环境卫生服务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63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10:09 文  号:周处发〔202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11:10:09 名  称: 周矶办事处关于征收2021年度环境卫生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11:10 来源:周矶街道办事处



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居民户:

为进一步做好周矶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巩固文明乡镇卫生乡镇创建成果。根据市物价局潜价审规〔201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继续在集镇区域征收环境卫生服务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1.居民户按照每户80/年的标准收取。

2.单位按照附表任务数收取。

3.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对象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征收方法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按照“谁产生垃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专班对在处域内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收取环境卫生费,并使用票据开票到户。

三、有关要求

1.环境卫生费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资金要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收支管理。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科学配备环卫设备、设置环卫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修设备,保持其整洁、完好;督促保洁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清扫保洁、清运垃圾,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确保全天保洁,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以一流的业绩,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3.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充分认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环境卫生工作,主动缴纳环境卫生服务费。


附件:2021年环卫有偿服务费征收明细






20211231      





附件

2021年环卫有偿服务费征收明细

序号

单位

环卫费(元)

序号

单位

环卫费(元)

1

邮政支局

5000

19

教育学区

2000

2

电信支局

2000

20

逸夫小学

6000

3

市场监管所

4000

21

中心幼儿园

4000

4

税务分局

5000

22

周矶中学

9000

5

供电所

3000

23

农贸市场

20000

6

农技站

2000

24

文化站

2000

7

兽医站

2000

25

市殡仪馆

25000

8

农机站

1500

26

金裕花园物业

10000

9

财管所

5000

27

富迪超市

3000

10

工商银行

5000

28

东奇制衣厂

1500

11

农村商业银行

5000

29

从力生物

1500

12

经管站

5000

30

崧奥纺织厂

1500

13

视通网络

2000


居民户

每户80/

14

农科所

3000


个体工商户

按湖北省服务价格标准执行

15

卫生院

7000


16

微聚影视

3000




17

融通公司

50000




18

供销社

4000


合计

1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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