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办事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817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16:43:3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16:43:34 名  称: 周矶办事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6 16:43

周矶办事处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20]29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逐一销号;坚持“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的办法,补齐工作短板,实现问题真正清零;坚持“推动问题整改和推进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工作实效,实现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全面打赢我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任务

(一)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

1.脱贫户危房改造未完成,未达到脱贫标准就退出。

整改措施:一是处扶贫办要严把脱贫标准,对仍住危房的,危改未完工的贫困户,一律不得纳入脱贫范围。二是全面开展排查,对已脱贫但仍住危房及动态新增危房,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在5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

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处规建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2.危房等级鉴定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住建厅《农村危险房屋简易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要求,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或农村危房鉴定小组组织经已培训的专门队伍进行危房等级初步鉴定后,再由市住建局组织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审定危房等级。严肃问责虚假鉴定和走过场、流行形式鉴定行为,严格落实谁鉴定、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制度。二是各村要对所有“4类重点对象”房屋认定鉴定报告及农户危房改造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对认定鉴定报告要素缺失、等级不明确、签字盖章不全的,要及时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2017年以来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3.危房改造完成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如上报全部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但实际存在贫困户住危房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脱贫标准,对仍住危房的,危改未完工的贫困户,一律不得纳入脱贫范围。二是督促相关地方,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对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单位:处扶贫办、规建管办、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4.危房改造质量存在问题。如建新不拆旧,修缮不彻底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村要向农户推荐使用《潜江市农村危房改造与加固施工图》和省住建厅下发的房屋设计通用图集;要组织做好与农户和施工方签订《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农户和施工方按农村危房改造质量要求,完成好危房改造,督促施工方及时提交自我竣工验收表,要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改造质量安全。改造后的房屋要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要通水、通电。二是严格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协调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共同组建验收专班,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要求并对照施工方提交的自我竣工验收表,逐户逐项开展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农户危房改造竣工后,未配备卫生厕所、原住危房未拆除或施工方未提交自我竣工验收表的,不予验收。三是全面排查已改造房屋质量,对改造不达标的,的在地要迅速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处扶贫办、规建管办

5.危房改造存在面积超标、自筹资金过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引导贫困户先期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将新建住房基础打牢,待脱贫后需改善居住条件再向上加层或向两侧扩建。二是加强面积管控,原则上,1至2人户新建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3人户及其以上的,政策兜底的特殊贫困户人均不超过18平方米,其他贫困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附属设计不计入建设面积(宜控制在20平方米内)。三是严格验收,对不听劝阻,擅自建设超面积住房、豪华装修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责任单位:处扶贫办、规建管办,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村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二)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

6.受灾害影响,出现新的危房。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要安排专人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开展日常巡查排查,日常巡查排查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并于下周一将上周巡查排查情况报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各村对因大雨等灾害动态新增危房,要及时组织鉴定,及时纳入改造。三是处扶贫办、规建管办要督促各村加快改造步伐,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办事处扶贫办、规建管办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前

(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7.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起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各村对2019年以来各级巡视、考核、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销号。二是各村要建立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机制,每月底向办事处危改办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办事处危改办、规建管办

整改时限:2020年5月底前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领导。办事处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俊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贺磊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同志为成员的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处农村危房问题整改工作,各村要迅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处扶贫办于4月底前将成立整改专班文件和制订的整改方案报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底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标本兼治为目的,对易犯、难改的问题展开攻坚行动,落实整改效果;深入分析问题,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切实完善工作程序,消除工作漏洞;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跟踪管理、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我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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