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5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02日 16:27:59 文  号:周处办发〔2016〕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16:27:59 名  称: 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2 16:27

各村(居)民委员会、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保护周矶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处党委研究,决定在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域范围内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有效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二)清理取缔迷魂阵、密封阵、拦河大毫、密眼网具、滚钩、底拖网等有害渔具渔法

(三)严厉打击非法捕捉、收购、贩运青蛙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周矶办事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副主任姚祖权任组长,农办主任熊焘任副组长,综治水产、水利、派出所、工商、林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蒋代峰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3月2日开始2015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3月2日至331日)。

办事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利用流动宣传车、固定警示牌、张贴通告、打非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加大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遵守渔业法的自觉性,为集中整治营造浓厚的氛围。对本辖区内有从事非法捕捞习惯的人员进行摸底清查、并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年底)。

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每月进行3次以上的打击非法捕捞统一行动。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流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上报市渔政、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长效管理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开始)。

集中整治达到目的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由水产技术服务中心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共同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专项治理举电话:

市渔政局电话:6231231

市公安局电话:110

办事处电话:  6351016  

派出所电话:635102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