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办事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0817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09:41:19 文  号:周处办发〔2020〕1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09:41:19 名  称: 周矶办事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02 09:41 来源:周矶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落实“人、物、地同防”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办事处按照《潜江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增设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处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排查及处置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组

长:魏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余礼涛     党委委员、副主任

    党委委员

王中文     党委委员

员:张怡昀     党政办主任

    工办主任

    卫健办工作人员

    市场监管所所长

金为标     园林交通局分局局长

余庆丰     卫生院院长

刘龙飞     派出所副所长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一)周矶市场监管所。周矶市场监管所承担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日常工作,负责查验相关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入市加工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场所内的消毒工作;提示消费者查验相关检测及消毒证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市交通局园林分局。及时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运输工作、运输动态等信息,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和运输环节全流程追溯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落实清况。做好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周矶卫生院。按照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技术规范、指南或工作方案执行,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按规定组织开展相关核酸检测,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四)周矶派出所。依法打击非法从事生产经营、仓储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犯罪行为。

(五)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承运、贮存、生产经营等单位负责各自环节的新冠病毒防控主体责任,要主动申报相关信息,做好销售和流向记录,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核酸检测和专业的消毒机构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物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将企业相关信息及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形成书面材料(可复印)随商品全程流转备查,并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相关证明。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六专”管理。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专”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设置专门区域,进口冷链食品仓储单位应当选取位置靠边角、南北通风性好、人流量较少的区域,作为“进口冷链食品存放专区”。二是配备专职人员,携带测温设备、消杀工具、自我防护装备,全天候专职负责“进口冷链食品存放专区”管理。三是开辟专项通道,作为通往进口冷链食品专区的“独立通道”,实现物理阻断。四是实行专班检测,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和协助企业开展“货品快速检测”,并出具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五是实行专管台账严格索证索票(即:海关通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 实现货品可追溯。六是组织专业消杀,采取“员工常态化消杀+定期第三方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消杀,并出具消杀合格证明。

针对周矶辖区的冷链企业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六专”标准管理,以进口冷链物品为重点,强化检测、消杀措施,对以湖北为第一入境地的进口冷链物品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通过其他口岸入境转运至湖北省的进口冷链物品第一储存地,全力落实“四全”措施,继续抓好商超、集贸市场等进口冷链物品的常态化检测。

(二)严格防疫作业,落实全程防控。从事进口冷链食品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规范作业;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和每7天核酸检测措施,确保“应检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从人员应避免与门卫等无关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服从仓库对个人和车辆的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时要如实记录货物名称、货物重量、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信息。加工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到最小独立包装核酸检测和消毒全覆盖。

(三)严格做到“三证齐全”和“五个不准”。要对现存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必须严格做到“三证齐全”(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齐全,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向消费者公示)和“五个不准”(即: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采购、不准运输、不准贮存、不准加工、不准销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全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在各环节进行全面筛查,排查隐患、防控风险、阻断传播,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坚决遏制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判形势,建立联动协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承运、贮存、生产经营各环节、全过程中落地落实。同时,加强对冷链企业和人员的防疫健康宣传,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工作环节的防护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处进口冷链防疫工作组组织市场监管所、卫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从事冷链食品进口、加工、销售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商超、集贸市场等重点对象及场所,加大检查、抽检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相关单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依法处置在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处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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