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1.背景:为规范我街道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促进我街道墙体材料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2.依据及目标:《潜江市烧结墙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规定。
3.任务:按照“取缔非法、淘汰落后、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的专项整治总体思路,重点落实好四个“必须”:第一,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淘汰落后烧结砖必须关停;第二,无营业执照、非法占地用地、无证开采黏土的生产企业必须关停;第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规定,属于淘汰类的粘土空心砖、烧结实心砖生产线必须关停;第四,与项目备案证产品不一致,掺杂黏土生产禁止产品的必须关停。
二、推行方法
(一)2021年11月上旬:对辖区内所有烧结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核查。
(二)2021年11月中旬:核实烧结砖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同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2021年11月下旬:对已核实的关停淘汰落后且不予整改的企业发出停产通知书,通知供电所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强制停产。
(四)2022年3月前:将关停淘汰整改墙材企业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办事指南及受理单位
1.办事指南: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全街道范围内开展。
2.受理单位:城建办、综合执法中心、经服办、市场监管所、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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