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及重点
(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1.违规购买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未取得许可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实施虚假宣传、违法宣称功效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
1.未获得食品生产或小作坊生产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
2.制售来源不明、死因不明、病死、毒死、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3.在肉类产品生产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
4.餐饮酒店、烧烤店、火锅店、快餐店等餐饮场所制售、使用假劣或过期变质肉制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纯肉”,如使用鸡、鸭、猪等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合成肉”“拼接肉”冒充“原切肉”或“新鲜肉”;
5.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存在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信息、净含量及规格等内容造假;
6.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的风味肉制品,包装上食品名称、包装图案等内容存在欺骗性、误导性;
7.其他涉及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途径
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12345热线
2.网络平台举报:https://www.12315.cn/
3.来信来访举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04室(潜江市章华南路22号B)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需提供明确线索(如时间、地点、经营者信息、实物证据等);
2.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处理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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