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家庭用火用电、临水作业及 河边野钓安全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6-08-25 09:00 来源: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关于加强家庭用火用电、临水作业及

河边野钓安全的提示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触电、火灾、溺水等安全事故,现就家庭用火、用电、临水作业和河边野钓安全提示如下:

一、用电安全

(一)鱼塘抽水、增氧、投饵等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合格电缆、插座,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的电线;电线不得拖地、泡水、跨越水面。

(三)潜水泵、增氧机等入水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使用中严禁人员下水;发现设备异常先断电再处理。

(四)插座、开关、配电箱应远离水边,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使用普通花线代替。

(五)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先断电,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六)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七)雷雨天气应立即停止户外用电作业,断开电源,远离电气设备和线路。

(八)发现有人触电,先断电或用干燥木棍、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切勿徒手施救,同时拨打120。

二、临水及水上作业安全

(一)鱼塘清淤、捕捞、维修设备等临水作业应结伴进行,穿戴救生衣,严禁酒后作业。

(二)临水及水上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险情立即呼救并组织施救。

(三)作业前观察岸边是否湿滑,防止滑落;夜间、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严禁水上作业。

(四)鱼塘、河道、水库等临水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配备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救生器材。

(五)无关人员、未成年人不得在鱼塘边、河边嬉戏玩耍;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看护。

(六)一旦发生溺水,立即呼救并拨打110、120,利用竹竿、绳索等工具施救,不熟悉水性者不得盲目下水。

三、河边野钓安全

(一)钓鱼前先观察周边环境,远离架空电线、变压器,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或两侧保护区内垂钓;碳素鱼竿、湿鱼线均导电,抛竿、收线时注意与电线保持足够距离。

(二)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垂钓,远离水边、树下、电线杆。

(三)选择平坦、干燥、不湿滑的钓位,不在陡坡、松软土坎、青苔岸边垂钓;穿防滑鞋,必要时穿戴救生衣。

(四)夜间垂钓要结伴而行,使用合格照明设备,不私拉电线、不用湿手插拔电源,防止照明设备落水漏电。

(五)鱼竿、手机、钥匙等物品掉入水中,不盲目下水打捞;不酒后垂钓、不下水追鱼、不游到深水区。

(六)注意河道、水库开闸放水和水位变化,发现涨水、水流变急立即撤离。

(七)未成年人须有家长陪同,严禁在无安全设施的河边、塘边独自垂钓。

四、家庭用火安全

(一)使用煤气、液化气后及时关闭阀门,定期检查软管、减压阀,发现老化、漏气立即更换。

(二)柴草、秸秆、木料等可燃物要远离灶台、火炕、火源堆放;教育儿童不玩火。

(三)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不得入户充电,不得在室内、楼道、安全出口充电。

(四)不超负荷用电,不购买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电热毯、取暖器等用后及时断电。

(五)外出或睡前检查燃气、电源、明火,确保关闭熄灭。

五、防溺水安全提示

(一)不私自下水游泳、捕鱼、捞物。

(二)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者不擅自下水施救。

请广大社区(居)民相互转告,各社区通过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触电、火灾、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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