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农危改办〔2020〕12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确保不发生“建新未拆旧”现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整改范围
2011年以来,全区所有实施了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
二、自查整改时限
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次专项整治。
三、自查整改重点
本次重点整改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建房屋后,原危房未拆除;二是改造后房屋未配备卫生厕所;三是修缮加固不彻底,如应加固墙体未加固等;四是改造后房屋又出现新的质量问题,如房屋开裂、倾斜等;五是改造后房屋的门、窗未按要求设置过梁。
四、自查整改步骤
(一)部署阶段(9月7日至9日)。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迅速将“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二)自查阶段(9月10日至14日)。各社区组织具体责任人入户,认真对照整改重点,逐户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入《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4类重点对象”和相关责任人要签字确认。
(三)整改阶段(9月15日至25日)。社区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并按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要求整改到位。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至28日)。管理区对本次专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市农村危改办。
五、自查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成立“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专项整改工作专班,管理区党委委员、主任章顺诰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永生同志任副组长,危改办、规建办、三个社区主要行政领导为成员,对本次专项整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各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责任领导担任,扎实推进本次整改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区危改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指派专人向市危改办报送相关信息。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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