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98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10:42:2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10:42:21 名  称: 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10:42 来源:周矶管理区




周矶管理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

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区直(驻区)单位,机关各科室:

《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已经管理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1









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

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潜农房安办〔20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保障机制,确保因自然因素或外在因素影响动态新增的危房都能及时发现,并通过采取危房改造等有效措施,确保所有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监测对象

在关注全所有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对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施动态监测。

三、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区、社区、生产队联动机制,对全区所有农户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社区在关注所有农户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对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要包户到人、责任到人,建立一对一的跟踪监测机制。

2.监测时间要求。所有农户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的同时,在每年汛期前后的5月和10月开展一次全面逐户排查,确保农户住房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留监管死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由管理区党委书记章顺诰为组长,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段彬彬为第一副组长,各社区、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工作专班,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统筹调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夯实责任落实。各社区是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的责任主体,要构建分工明确、共同推进、合力监测的责任体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实行动态监测确保不漏一户。

3.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采取走访宣传、拉家常等方式进行通俗易懂的宣传,增强广大农户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户自我防范意识,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附件: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周矶管理区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

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章顺诰 管理区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段彬彬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 组  长:王晓龙 管理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厚军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永生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彭 涛  管理区纪委副书记

            黄长青 管理区新区办主任

            张启才 管理区农办主任

            彭大振 管理区财务科长

                袁生军 前进社区党委书记

            陈依银 红旗社区党委书记

            邵 华  兴隆社区党支部书记

            牛保刚 管理区土地城建办主任

            杨子龙 管理区土地城建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土地城建办牛保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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