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11:55:5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11:55:51 名  称: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11:55 来源:周矶管理区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管理区城市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提高管理区城镇管理精细化水平,努力建设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之城,推进我市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市城管委相关工作部署,管理区决定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管理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有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车辆违停、建筑施工、环境污染、园林绿化和飞线治理等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开展市容市貌大整治。加大环卫作业清扫保洁力度,灵活调度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彻底清除房屋前后,河道沟渠、集镇区周边沿线的农作物桔梗、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建立长效保洁收运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集镇区主次干道出店占道、流动经营行为,划行归市,规范管理,有序经营。(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各社区

2.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持续开展“一盔一带”、酒、醉、毒驾、车辆乱停乱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加大低速电动车、三轮、四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无序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派出所、土地城建办

3.开展车辆乱停乱靠大整治。规范停车位秩序管理,清

除侵占停车位的地锁、锥桶等非法障碍物,引导市民有序停车:整合路内、路边和停车场停车资源,改善局部交通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派出所

4.开展乱搭乱建大整治。全面摸排“两违”管控现状,压实社区责任,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拆控并举,遏制增量、消减存量,实现“两违”行为零增长。(责任单位:各社区、土地城建办)

5.开展背街小巷大整治。清除背街小巷积存杂物、“牛皮癣”,规范出店经营行为,修补破损路面,打通“未贯通道路”,修复破损窨井盖。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各社区

6.开展园林绿化大整治。精细化修剪镇区绿化苗木、绿化带草坪,清除影响电力、交通的行道树树枝。加大花坛、绿化带维护管养和保洁力度,清除花坛、树池、绿化带内杂草及垃圾杂物。及时补栽缺株死株,消除绿地内裸露黄土。(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农业局

7.开展飞线治理大整治。拆除破损、废弃的立杆、强弱电井(箱盒)和线缆,全面归并集束各类空中线缆,有条件的路段实施“缆线入地”,确保标识清晰、牢固安全、协调美观,清空城市天际线。(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

8.开展建筑工地大整治。建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体系,高标准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出入车辆冲洗设施齐全完好、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砂石物料堆放整齐覆盖严密。(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

9.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秩序,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台球厅、游戏厅、歌舞厅、成人性用品商店及低俗文化娱乐场所。打击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销售、烟酒彩票销售及其他售卖“五毛食品”“三无”产品、有毒有害危险玩具行为。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查处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营造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责任单位:政法办、卫健办、学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土地城建办

10.开展油烟污染大整治。加大巡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规范使用、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开展油烟排放浓度抽检,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污染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环保科、土地城建办

11.开展噪声污染大整治。加大对流动宣传广告管控力度,引导居民文明健身娱乐,控制广场内健身娱乐声音音量,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取缔临街商铺店外高音喇叭宣传,引导夜市餐饮进店经营,及时劝阻顾客高声喧哗行为。(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环保科、派出所

12.开展农贸市场大整治。合理设置市场内部分区,做到生鲜熟食分隔经营。配齐配全垃圾集并点、公厕等环卫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市场内干净、整洁。禁止活禽宰杀交易,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落实市场“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市场外出店、占道经营,规范停车秩序。(责任单位:长兴公司、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土地城建办

四、工作要求

明确责任。管理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各专项整治活动由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相互协助、共同推进。

集中攻坚。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细化方案,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攻坚行动, 2023年9月15日全面转入常态化管控。集中整治攻坚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明执法。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得有粗暴、简单执法行为。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的、情绪激动的整治对象,要耐心解释和劝导。对整治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暴力抗法、阻碍整治执法活动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在整治期间,出现重大负面舆论影响的,将移交纪监部门追责问责。

督办检查。管理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专班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综合协调,整治成效情况将定期通报,相关重大问题将及时报送市城管委。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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