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管理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06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16:43:4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16:43:44 名  称: 周矶管理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14 16:43 来源:周矶管理区



周矶管理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


为全力做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潜特食药安专办20221号)文件和市相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决定开展全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安全大检查贯穿于今年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生产使用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责任,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重特大事故,维护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管理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

二、检查内容

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和我省的细化措施,全面发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隐患自查自纠,认真组织检查督查,要检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一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情况等:

1.锅炉。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水位、压力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是否有锅炉缺水、超压等异常工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冬季锅炉安全,要特别检查各单位在用的小型锅炉。

2.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重点检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每个充装班次持充装作业证人员是否不少于2人,配备持充装作业证检查人员是否至少1人,作业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检查人员;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气瓶是否为自有产权瓶;气瓶是否有二维码标识;是否对用气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培训等。

3.室外起重机械。重点检查现场司机是否具有有效证件;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吨位标识;运行警示铃、紧急停止开关是否有效;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建立及实施情况、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及易损件等关键部件隐患排查情况等。

4.住宅小区、公共聚集场所电梯。重点检查新城小区,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开展定期自行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宣传电梯安全知识等。

5.叉车。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是否有效;倒车镜是否完好;抽查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驾驶员离车时是否拔掉点火钥匙;安全带功能是否完好。

三、检查方式

采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自查,管理区安办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督查。

四、工作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从即日起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13)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检查整改阶段( 61日至930)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加强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结合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大检查,边查边改,点面结合,全方位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责令整改书,责令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

()巩固提升阶段( 101-1231)要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要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对风险较高、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五、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将大检查方案通知到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讲清政策要求,讲清检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企业、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边查边改,强化闭环。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重实效,组织协调专业力量进行指导服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立案查处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和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检验规程,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对检验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并通过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上报重要问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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