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区直(驻区)单位,机关各科室:
《周矶管理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管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5月18日
周矶管理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鄂环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结合管理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区域背景
(一)项目区域概况
周矶管理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单位为前进办事处。前进办事处位于管理区北部,下辖11个生产小组,总户数1092户、总人口4262人,总面积4400亩,其中耕地面积3100亩、水面1300亩。江汉石油管理局下属企业--一矿位列其中,一渠和丰收渠两条内河渠道成“T”型镶嵌在版图上。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有蔬菜、大棚西瓜、肉牛养殖、水产品养殖等方式。
(二)区域污染现状
1.生活污水。按照“合理布局,建改并举、卫生适用”的原则,虽建设了污水管网或三格式处理池,但仍存在部分农户管网未接通,随意排放现象。
2.生活垃圾。农户环保意识虽增强了,推行垃圾分类收集、集中投放、秸秆不焚烧等,但农户为操作方便,生活易腐垃圾及作物秸秆未得到综合利用,随意丢弃在路边、渠边、田边、垃圾桶边,长期集沉成为垃圾,影响环境。
3.矿区污染。为支持国家建设,前进办事处地域长期提供为江汉石油管理局进行石油开采,油井分布遍地,地下管网布设交错,生产操作中因失误易造成管线穿孔形成污染源。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整治区域内污水、垃圾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具体指标
根据《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计划》、《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标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等有关指标要求,从项目区域环境状况改善程度、农村污染防治能力、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确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指标体系,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见表1)。
表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成效评估指标
考核内容 | 指 标 名 称 | 总体 目标 | 要 求 |
综合整治 | 综合整治率(%) | ≥80 | 项目村庄受益人口覆盖率大于80% |
整治 内容 | 受益地区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实现项目区内没有污水径流和散放乱堆的垃圾 |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无害化处理率(%) | 100 ≥70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率(%) | ≥60 ≥70 | ||
非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 ≥70 | ||
环保管理 | 乡镇环境保护机构 | 健全 | 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有机构、有人管、有人干” |
村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 | 健全 | 乡镇辐射、第三方运维或专人管护 | |
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 ≥80 |
三、工程实施内容
(一)综合整治项目汇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设,促进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2)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3)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
(4)农村非规模化畜禽污染治理工程;
2.综合整治的技术选取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原则;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原则;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垃圾处理以分类处理减量化优先;污水处理以回用与农用资源化优先;
(4)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原则;
(5)“不重复”原则。对已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如沼
气池、户用污水净化池、小型净化槽系统、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系统,要充分利用,不重复建设原则;
(6)与流域治理、厕所革命等相关项目充分结合的原则。
(二)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治理,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一是做好水情调度,坚持水体日调度,保持水循环,增强水体活力(主要责任单位:水利科、社区)。二是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清理河渠两岸杂草、秸秆、违章建筑物,清除河面杂草、漂浮物,保证河渠两岸流畅,水面畅通干净(主要责任单位:河湖长制办、各河湖长工作专班、社区)。三是加强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业、服务业等行业污染源监管和风险防范(主要责任单位:环保科、经贸局、社区等)。四是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和油井管线油污盐卤水污染,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主要责任单位:农业局、环保科、土地城建办、社区)。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按照“合理布局,建改并举、卫生适用”的原则,结合集镇密集和村庄现状,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集镇区及周边生产队污水管网并网和正常运行;完善离城镇较远生产队的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源(主要责任单位:农业局、土地城建办、各社区)。
(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垃圾箱、垃圾池等收集设施;鼓励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收集、定点定时投放、生物发酵堆肥、资源有效利用”为重点的资源化处理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农业局、土地城建办、各社区、湖北美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监管,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由市场化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及时保洁清扫、清运,实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主要责任单位:农业局、社区、湖北美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实施对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原位封场治理,包括堆体整形与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系统及绿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系统、地下水监测等内容(主要责任单位:兴隆社区)。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一是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疏挖主排灌区1500米,改善生产条件,做好综合利用。二是加强限养区养殖户实施“一场一策”建设管理,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三是要加强禁养区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监管,防治出现复养(主要责任单位:农业局、兽医站、各社区)。
四、项目建设管理与实施计划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案
管理区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进行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绩。农业战线负责统筹协调,其他单位按责任、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二)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单项工程建设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依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三)实施进度计划
1.2020年5月中旬,统筹利用扶贫、住建、农业、水务等资金资源和政策措施,制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前进办事处是管理区2020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单位。
2.2020年5-10月,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由责任单位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3.2020年11月,由责任单位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的纸质文件材料、证明材料及相关工程佐证资料等收集整理归档报管理区农业局,环保科和农业局汇总汇编成册报至市生态环境局。
五、投资管理
(一)投资估算
每个工程都实施规范化管理,实行单个设计、预算及招投标。
(二)资金筹措
1.财政投资。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资。
2.单位自筹。除财政投资外,其他工程建设和管理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六、运行维护管理
(一)运行维护管理主体
工程实施完成后,交由工程所在单位,实行属地管理,运行管理主体为前进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运营,由市场化运营公司进行保洁、维护,管理区和办事处实行监督考核。
(二)运行维护管理资金
采取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运行维护资金。涉及自筹具体资金开支由管理区有关单位据实向管理区专项请示。
七、预期成效
(一)农村环境状况改善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得到保护,水环境整洁度明显提高,岸线整洁美化,河流Ⅲ类水质保持稳定,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人居环境得到提升,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控制,居住区周边绿化美化,河渠水质明显提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
生产环境得到改善,河渠水流畅通,排灌功能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物得到控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工程实施,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创造条件,更加有利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种植模式,提高农田收益,增加家庭收入。
附件:2020年周矶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2020年周矶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章顺诰
副组长:周厚军 郭志勇
成 员:余慧明 张启才 彭大振 吴振卿 李 辉
许荣兵 牛保刚 牛文德 袁生军 徐 东
邵 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启才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
二、部门分工
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总体督办和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局(水利科):主要负责水情调度、督促河湖长制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综合协调,推动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有效运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主要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支持与资金使用监管。
土地城建办:主要负责指导城镇及前进污水管网建设、监督管网运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贸局:主要负责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业、服务业等行业污染源监管和风险防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保科:主要负责污染源的监管,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协调、督办工作。具体负责对市环保局的工作协调联络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兽医站:主要负责具体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支持指导、督办推进实施。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社区:主要负责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施工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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