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012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11:51:3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11:51:35 名  称: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4 11:51 来源:周矶管理区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

专项整治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全国、全省村(居)民自建房亡人火灾事故和4291224分,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作出重要批示,省、市、管理区分别召开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进一步将我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建筑安全及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管理区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以下简称“自建房”)建筑安全及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511日(星期三),时间一天。检查组人员于511日上午900时准时到管理区机关集合。

二、检查内容

参照管理区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开展检查。

三、检查要求

1.摸清家底。重点排查: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集镇地下开挖、地上加层等改变房屋结构的经营性房屋,医院、学校、餐厅、KTV休闲娱乐等人口密集区经营性房屋,工业园区、改制企业等闲置的厂房,已经被鉴定为CD级危房,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分类处置。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生产经营场所,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立即停止建设,依规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地上加层,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立即停业整改。

3.检查情况报管理区安办由安办对全区发出通报。

四、检查组人员分工

第一组:

组 长:万赐龙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黄 涛 (兴隆派出所所长 )

张启才 (管理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李 辉 (管理区工办主任)

尹述军 (前进分场场长)

徐 东 (红旗分场场长)

祁安东 (管理区工办副主任)

被检查单位:前进社区、红旗社区及辖区内所属企业、学校。

第二组:

组 长:刘永生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邵 华 (兴隆社区党支部书记)

牛保刚 (管理区土地城建办主任)

成 员 王小巍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圣新 (兴隆派出所)

王维坤 (管理区土地城建办副主任)

被检查单位:兴隆社区及辖区内所属企业、学校。



2022510


      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