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管理区办公室
印发《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
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市直(驻区)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管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0日
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2022年度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振兴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周矶管理区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目标任务
通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项目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省大数据专班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登记享受产业扶贫项目、公益岗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综合性保障扶贫、就业补助等8类18项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此类我区涉及问题线索2条。
(二)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省大数据专班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户厕资金等3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物资),以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三属”抚恤金、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等3个方面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高龄津贴、失业保险资金等7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的2021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此类我区涉及问题线索16条。
(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省大数据专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窄路加宽)的项目建设数据与往年项目建设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重点发现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报大建小”、降低建设标准质量、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工程监理缺失、不按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三类人员”违规承包工程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管理区责任。管理区负责组织专班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发的涉及管理区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村、社区干部不参与核查);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综合分析研判,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消号管理;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积极支持管理区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管理区相关部门和核查组责任。负责为政策宣传和入户核查。根据市提供数据线索,采取业务回避、交叉核查办法,按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提供政策落实相关数据。开展主管业务的政策宣讲,为监督检查提供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开展好查否问题线索的复查抽查,抓好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
(三)管理区纪委责任。督促管理区部门和入户核查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9月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动员部署(9月15日前)。组织召开管理区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管理区成立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及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开展数据线索的核实、整改。区对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相关政策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核查整改(9月16日—10月30日)。核查整改工作包含线索核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随查随处。
全面入户核查。核查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对涉及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安排专人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按规定上报至市“大数据”办公室。入户核查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推动复核抽查。监督检查组对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复核抽查,抽查结果录入监察系统。
对查实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违规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由管理区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一般性违规问题,由管理区责成相关部门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对于干部管理权限在省内市外其他地区的问题线索,由市“大数据”办公室发函协查。
(三)总结提升(11月1日—11月15日)。对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组织总结,汲取教训,推广经验,提出建议,为上级决策部署提供参考。针对核实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强化长效整改。以制度建设堵住工作漏洞,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区调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和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扎实做好问题线索的核查、整改。
(二)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监督检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利用公示栏将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三)严肃追责问责。管理区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高效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