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 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区直(驻区)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3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根据《潜江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 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 为成长护航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控烟科普宣传,营造无烟成长环境。各社区各单位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结合今年主题,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控烟绘画,加强青少年对控烟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自觉树立控烟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成长环境,多措并举构筑青少年控烟防护网。
(二)加强戒烟服务宣传,提供便捷戒烟服务。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及社区的力量,动员志愿服务者和服务组织参与戒烟服务,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科学戒烟、成功戒烟。卫生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和义诊活动,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科学戒烟。要继续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为戒烟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网络戒烟服务信息。
(三)进一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无烟党政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力度。今年要积极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管理区要创建“无烟党政机关”、中小学校要创建“无烟学校”。(创建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2),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无烟单位申报表报送至管理区爱卫办。同时做好7月份迎接市爱卫办组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第 36 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海报可在国家卫健委官网下载,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配合开展各项活动。
附件1
潜江市无烟单位评分标准
项 目 | 评估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10分) | 1.有职责明确的控烟领导小组,2分; | ||
2.有职责明确的控烟工作负责人,2分; | |||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2分,并有资金保障,1分; | |||
4.单位领导成员都不吸烟,3分;有1位吸烟成员扣1分,扣完为止; | |||
(6分) | 1.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3分; | ||
2.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3分; | |||
(40分) | 1.工作建筑物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5分; | ||
2.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缺1处扣2分; | |||
3.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1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1次扣2分;每发现1个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扣5分; | |||
4. 设置室外吸烟区,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有明显的引导标识,4分;设置不符规范,扣2分,无引导标识,扣2分;不设室外吸烟区,室外场所完全禁烟,管理方法等同室内禁烟场所,4分; | |||
四、控烟监督巡查 (10分) | 1.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3分; | ||
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3分; | |||
3.有控烟监督和巡查相关工作记录及值班表,4分; | |||
五、控烟宣传教育 (10分) | 1.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形式,如新媒体、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至少3种,6分;少1种扣2分; | ||
2.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讲座、咨询、沙龙、戒烟大赛、控烟知识竞赛等,每年至少2次,4分;少1次扣2分; | |||
(10分) | 1.有明确的全体职工劝阻吸烟的责任要求,并制定相关制度,4分; | ||
2.工作人员及时劝阻吸烟,6分;有工作人员在场的吸烟行为未被劝阻,扣6分; | |||
七、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8分) | 1.掌握所有员工吸烟情况,4分; | ||
2.为员工提供戒烟帮助,4分; | |||
八、禁止出售烟草产品、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6分) | 1.单位内商店、小卖部、食堂等不出售烟草制品, 3分,发现扣3分;单位禁止烟草广告和烟草赞助,3分,发现扣6分。 | ||
总分(100分) |
备注:1.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达标;八项中如有一项得0分为不达标;
2.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事业单位均可参照此标准开展创建及自评。
附件2
潜江市创建无烟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申报无烟单位 类型 | 职工人数 |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
控烟专兼职 人员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工 作 成 绩 |
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或区镇街道爱卫办)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爱卫办考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爱卫会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申报无烟单位类型请根据单位性质填写“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事业单位”。
无烟党政机关申报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具体指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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