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选举委员会周矶管理区选举工作组
关于202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
实 施 方 案
各选区、各社区、区直(驻区)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潜江市选举委员会关于202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和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周矶管理区2021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定于2021年10月28日。管理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9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上旬)
1.依法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区选举工作组,负责周矶管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区选举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
区选举工作组在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办理本选区的选举事宜。选区划分为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副组长。
2.召开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9月中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明确本次次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对整个换届选举时间、步骤、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作具体安排部署。
3.划分选区。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共划分选区3个。即第一选区为前进社区(含前进小学、恒远达置业公司及园区内企业、红康药业公司、浩华建材公司、功明长鑫公司);第二选区为红旗社区(含戴湖小学及幼儿园、潜半夏公司、湖北藤头园林公司、原棉花加工厂、永合塑胶公司、帝希建材公司);第三选区为兴隆社区(含管理区机关、土地城建办、工农办、潜农建材公司、回收公司、长兴农牧公司、兴隆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林业站、财管所、周农中学、卫生院、楚天电视站、农商行五七支行、尝香思公司、绿海宝公司、兴隆建筑公司)。
4.分配代表名额。根据市选举委员会的安排,管理区第九届人大代表总名额6名。区选举工作组将此名额按照“三个平等”(人口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要求依法分配到各选区,即第一选区2名、第二选区2名、第三选区2名。
5.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管理区落实专人、专线、专责、专用设备要求,配备配齐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组织开展选民信息系统培训。各社区各单位落实专人开展线下登记,负责核对本选区本单位选民名单。
6.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这次换届选举的精神,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选举知识和部署安排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致选民一封公开信》《选民须知十条》要做到逐户张贴上墙;《人大换届选举知识“四十问”》要做到每名干部人手一册。
二、选民登记阶段(9月12日—10月8日)
1.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先参加市选举委员会培训。然后,培训基层选民登记员,使全区基层选民登记员熟悉、掌握选民登记的范围、政策、界限、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依法登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2.开展选民登记。以选区为单位开展选民登记。根据“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规定,各选区要以市八届人大换届选举时的选民登记册或户口登记册为依据,采取“三增三减”(即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新迁入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迁出的、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的办法开展选民登记。新满18周岁的公民年龄计算以为准,即在2003年10月28日以前(含本日)出生。
3.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各选区经过复查核对后,在10月8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如果选民对名单有意见,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选举工作组提出申诉,区选举工作组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5日以前向选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推荐、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9日—10月21日)
1.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一是选区向选民公布本选区人大代表应选名额。二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三是汇总、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将各方面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市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再由各选区于10月13日以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及其基本情况。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不得调换和增减。
2.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采取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的形式,发动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再由选民小组组长征求小组内选民的意见,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代表会议,汇总各选民小组选民的意见。根据各代表候选人获赞同意见的多少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的要求,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区选举工作组确定。确定后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于10月21日以前以姓氏笔划为序在各选区张榜公布。经过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顺序排列。
3.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后,区选举工作组和各选举工作小组应组织力量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按选民的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对候选人知名、知情,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宣传和介绍。
四、投票选举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1.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选区在选举日5日以前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继续做好投票前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充分发挥党员选民、干部选民、在岗选民的带头作用,落实到户到人;区选举工作组统一印制选票,各选区制作票箱;设立好投票站,准备好选举会场的有关会务;做好流动票箱投票和委托投票登记的准备工作,落实好管理人员。
2.组织投票选举。全市统一在选举日(10月28日)分选区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方式从总体上讲,以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为主,以流动票箱为辅的原则进行。因故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使用流动票箱,至少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要有2名以上的监票人。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各选举工作小组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为确保选举成功,区选举工作组在选举日派人到各选区指导和主持投票选举工作。投票结束以后,一个选区的各投票站的选票、选举大会的选票和流动票箱的选票要同时开箱,一并计票,再由选区报选举委员会确定,确定后的当选代表名单在当日公布。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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