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周矶管理区党委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42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09:37:2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09:37:26 名  称: 中共潜江市周矶管理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周矶管理区党委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09:37

各办事处党委,社区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市直驻区各单位党支部(总支)  

2018年度周矶管理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4日

 

 

2018年度周矶管理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理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2018年度中共潜江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度周矶管理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管理区党委领导班子承担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委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办法。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

2.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

3.制定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抓好履责纪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对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推动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实地调研不少于1次,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发挥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责任单位: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6.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在全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健全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织部

7.底前向委、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责任单位:管理区委主体办、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选好用好干部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提名动议关、资格条件关、程序步骤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崇实干、敢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责任单位:管理区组织部)

9.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对下级党组织选拔任用党支部书记、生产队干部定期进行检查责任单位:管理区组织部

10.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织部

11.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干部组织调整,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责任单位:管理区组织部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发现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及时向委报告。责任单位:管理区组织部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

14.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作风建设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

15.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

16.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作风检查,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织部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宣部

18.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管理区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管理区党委领导进行授课,每季度至少1次,强化各单位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责任单位:管理区党政办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宣部

19.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规划、组织领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明确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发现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织部)

20.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责任单位:管理区党政办管理区纪委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从政道德等纳入管理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宣部

22.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推进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责任单位:管理区党政办管理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管理区政协活动组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宣部及其他责任单位

23.大力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通道。(责任单位:管理区党政办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织部及相关责任部门

24.针对上级检查、信访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工程、扶贫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责任单位:管理区党政办管理区纪委

25.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和相关责任部门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6.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

27.领导和支持纪委按照“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党纪政处分执行等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

28.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反馈和移交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办理,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责任单位:管理区主体办、管理区纪委、管理区组宣部和相关责任单位

二、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管理区党委书记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管理区党委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3.就贯彻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举措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管理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与新提任干部任职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

5.年至少赴办事处(社区)或基层单位开展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向管理区党委提出建议。

6.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题,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况开展对照检查。

(三)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7.发现管理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委、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8.支持和督促管理区纪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问责追责。

9.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办理。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0.带头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1.部署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12.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3.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对被检查办事处(社区)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支持和督促做好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办事处(社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5.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1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8.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促思、以学促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管理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管理区党委及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年至少赴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支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

4.发现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管理区党和管理区纪委报告。

5.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6.加强对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7.及时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8.指导督促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9.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对被检查办事处(社区)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对分管单位、驻点办事处(社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排名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3.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4.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促思、以学促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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