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管理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预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105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16: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16:25:00 名  称: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26-03-11 16:25 来源:周矶管理区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预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发生在我区范围的,应由我防范处置的极端降雨、极端降雪、低温雨雪冰冻、冰雹等恶劣灾害天气引发灾害事件以及其他请求救援的灾害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管理区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各社区及企业内部的应急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4.依法管理,科学应对。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5.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除,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风险过程防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准备,增强社会公共安全和防范意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组成

长:  

副指挥长:  阳、邓先云、万赐龙、李勤梅、董颁、姜为、张启才

    员:党政办、宣传科、纪委、政法办、武装部、应急办、农办、财务科、民政办、环保科、卫健办、土地城建办、工农办、各社区、兴隆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学区、卫生院、供电所等单位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农办同志兼任。

今后,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科室)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指挥部备案。

(二)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

极端天气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并根据实际情况指挥开展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极端天气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及发布等职能;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预案演练和有关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评估灾害损失和善后工作等。

(三)极端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

宣传:负责组织开展极端恶劣灾害天气灾害抗灾、防御工作宣传报;积极监测处置涉灾涉险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网上舆论,为救灾抢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部:负责组织基层民兵参与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护重要设施。

纪委:负责防汛纪律、作风监察和防汛工作检查督办。

政法办:负责信访稳定,配合派出所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负责组织协调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会同农业局土地城建办民政办、各社区等单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负责指导做好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农办:负责灾区农业生产规划的制定,农资市场的整顿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负责农田水毁工程的修复与重建,负责动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指导农业安全生产指导做好肉类、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成品油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的水情监测、各类水利工程的防洪和抗旱调度;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水利设施,保障正常运行;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确保水源调度和抗旱用水。

财务科:负责资金筹集和财务管理,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土地城建办:负责加强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检查建筑施工项目,责成施工单位在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期间停止室外施工;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保障工作。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集镇区防洪、排涝、除雪等工作,负责集镇区域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标语牌等综合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人行道及公共区域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临时堆物进行管理。

民政调查核对因极端恶劣灾害天气而陷入困境的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上报信息,争取实施低保救助、特困供养救助或临时救助;并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社会募捐。

卫健办和卫生院:负责在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落实医疗队伍,做好应急药品、急救设备的储备,为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提供医疗救治保障。负责安置点的卫生防护,做好重点肠道传染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健康宣教,指导灾后开展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环保科:负责协调上级部门开展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评估预测事故的环境影响组织编制极端恶劣灾害天气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和受损环境修复方案等工作

学区:负责做好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受灾学校转移师生员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等工作,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及相关修建工作。

兴隆派出所:负责协助管理区动员和组织受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威胁的居民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依法实行强制避灾疏散;按照统一部署,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负责维护区域社会治安;制止、查处恶意传播气象灾害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道路运输畅通,必要时,可就地征用交通工具,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供电所:负责保障供电,负责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做好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及生产安全有序用电。

市场监管:负责做好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条件下药品、医疗器械的后勤保障,依法打击囤积、欺行霸市、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管理。

电信、移动、联通部门:负责做好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障通信畅通。

社区:负责贯彻落实区防指的通知、命令,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极端恶劣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市气象局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气象实况和预报信息。管理区按照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或者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

信息报告要求:

1.向市应对极端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2.根据市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指挥部的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3.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报上级单位

(二)响应启动

当出现以下下列情形时,响应启动本预案:

1.极端降雨:1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者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且预计降雨持续。

2.极端降雪: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累积积雪深度超过15厘米,且预计降雪持续。

3.冰雹:2小时内我市出现2厘米以上冰雹,并造成重雹灾。

4.低温雨雪冰冻:连续10天以上日平均气温≤-2℃且出现日降水量15毫米以上降水并造成道路、电线等结冰。

5.其他请求救援的灾害事件。

(三)响应行动

1.极端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气象局发布极端恶劣灾害天气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报请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当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置的,按指挥长命令响应启动本预案。

2.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后,指挥长或指挥长指派的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研判和部署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抢险救援工作。

3.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后,在市应对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启动部门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依职责开展抗灾抢险、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和信息披露等应急处置工作。

4.极端天气指挥部可根据灾害事故发展态势和实际情况,开设统一的工作场所、救援队伍集结点、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响应处置措施:

及时划定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受灾区域,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分配救援任务,协调救援队伍的行动;

组织营救和伤员救治,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医学救援工作;视情并依据相关规定和预案要求,组织受灾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并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视情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做好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支援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区域公共设施的抢修,加强对水、电、气等管线的巡查;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⑥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极端恶劣灾害天气次生、衍生灾害,如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通报其他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⑦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

⑧做好抢险救灾支援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⑨具体响应措施:

极端降雨:管理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极端降雨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做好地质灾害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其他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极端降雪:管理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其他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冰雹:管理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棚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注意防御冰雹天气伴随的雷电灾害;其他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管理区及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和抢险工作,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供电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抢修等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外出;其他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其他极端恶劣天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

5.极端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向极端天气指挥部汇报;主动和有关部门联系沟通,通报信息、汇报相关工作。

6.当超出管理区处置能力时,向人民政府申请支援。

(四)响应结束

当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得到有效处置,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局发布灾害预警解除信息,经极端天气指挥部研究决定终止响应。

五、善后工作

管理区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尽快修复基础设施,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极端恶劣灾害天气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善后处置。在应急响应期间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3.救灾物资供应。应急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指导、协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负责会同民政统筹安排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

4.灾后防疫。环保科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对发生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协调配合做好污染物清除工作;卫健办和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

5.防止次生及衍生灾害。管理区及各单位应密切监测分析极端降雨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防范化解灾害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加强舆情监测,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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