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周矶管理区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的通知
1、制文背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2、制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潜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订本预案。
3、制文目标: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稳定,促进灾后恢复重建。
4、应急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需要开展应急救助的参照本预案执行。
5、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区应急办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需要,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二)装备和设施保障
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学校、广场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人力资源保障
鼓励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使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6、术语解读。
(一)过渡性生活救助
向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后、恢复重建完成之前,提供过渡期生活救助。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我区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三)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集、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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