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经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潜江市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贯、执行。
2021年11月11日
潜江市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7〕29号)、《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23号)和《潜江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农危改〔2021] 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工作,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补助对象
本次补助对象共57户,其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其他脱贫户”)有47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1户、低保户9户。
二、补助资金
本次共发放补助资金108.95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和省补资金96万元(鄂财建发〔2021〕 23号);市级危房改造配套资金12.95万元。
三、补助标准
农户自行改造危房方式分两类:修缮加固(即C级危房改造)和新建(即D级危房改造,含无房户新建)。
(一)其他脱贫户补助标准(补助合计93.15万元)。其他脱贫户共47户,分三大类:第一类是低保脱贫户,第二类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户,第三类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即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之外的其他脱贫户。
第一类:低保脱贫户共20户,其中8户为C级修缮对象,每户补助1.45万元,小计11.6万元;11户为D级新建对象,每户补助2.3万元,小计25.3万元;1户为无房新建对象,补助2.3万元,小计2.3万元。第一类合计39.2万元。
第二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户共1 户,为D级新建对象,补助3.5万元,小计3.5万元。第二类合计3.5万元。
第三类:建档立卡脱贫户共26户,其中11户为C级修缮对象,每户补助1.45万元,小计15.95万元;14户为D级新建对象,每户补助2.3万元,小计32.2万元。1户为无房新建对象,补助2.3万元,小计2.3万元。第三类合计50.45万元。
(二)非其他脱贫户补助标准(补助合计15.8万元)。非其他脱贫户共10户,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低保户,第二类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第一类:低保户共9户,其中6户为C级修缮对象,每户补助1.25万元,小计7.5万元;3户为D级新建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小计6万元。第一类合计13.5万元。
第二类: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共1户,为D级新建对象,补助2.3万元,小计2.3万元。第二类合计2.3万元。
四、资金发放
(一)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中央、省补助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直系亲属账户或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方账户)。
(二)市乡村振兴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市配套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直系亲属账户或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的施工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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