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镇镇容镇貌管理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0748 主题分类: 公路;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张金镇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11:46:1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11:46:17 名  称: 张金镇镇容镇貌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0 11:46 来源:张金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建成区内镇容镇貌管理,提高城镇品味、创建宜居环境、提高居民的幸福感,现就建成区内各项管理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管控范围及道路

1、严管街区:幸福北路全段、齐力路全段、建设路全段及五龙口广场。

2、重点管控区:北至林沟渠,南至S350省道,西至三五河,东至三支渠的建成区域内所有背街小巷。

二、管理的要求及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1、垃圾的清运与管理:镇区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保洁由点点公司全权负责,张金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跟踪监督、督办、考核,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由城建服务中心安排专班巡查,进行有效管理及处罚。

2、辖区内的所有主次干道严禁乱拉横幅、乱贴宣传单、乱刷宣传标语、乱挂户外广告牌(政府政策性宣传除外),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建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职,管理好一切商业宣传,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镇区内的牛皮癣由城建调查、核实、处罚、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清除。

3、镇区内主次干道上从上午7:00至下午18:00不得出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所有门店经营者一律不得出店经营。晚上经营必须在城建服务中心许可规定的范围内有序经营。

4、严禁一切车辆在镇区主干道(幸福北路齐力路、建设路及五龙口)违规停靠,对不按停车线要求乱停乱靠的机动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执法管理和处罚。对随意乱停的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照车辆,由城建服务中心负责拖离处理,交警、派出所协助配合。

5、镇区绿化树、花坛的维护与管理由镇政府承包给第三方公司打理,林业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对破坏绿化苗木和在花坛内非法耕种行为由镇城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6、对镇区内破坏市政的行为,如花坛拆除、护栏损毁、破挖道路损坏下水道盖板等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交通、城建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处理。

7、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交通、城建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所在地的村委、社区集中处罚。

8、建成区内所有新建、改建项目一律由城建服务中心上报,经镇城建办组织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集中会审后,按程序报批上级主管部门方可实施,严禁一切乱搭乱建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单位,由镇城建办联合纪委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个人,由镇城建办牵头,城建服务中心联合处理。

三、上述管理方案,由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职,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抓好抓落实。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