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33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张金镇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09:57:2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09:57:22 名  称: 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3-12-07 09:57 来源:张金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张金镇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自建房、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班现场核查“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录入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此次主要检查四个内容,一、农村自建房屋核对统计结果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二、查看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告知书是否发放到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安全承诺书是否全部签订完毕;三、之前统计的无人居住房屋,查看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部安装到位;四、在建房屋录入情况。

张金镇危改专班强调,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要认真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各村居要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房屋安全自查工作,要搞好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动员全部的力量搞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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