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防贫保”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已脱贫户和处于贫困边缘人群的抗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潜江市“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潜政扶发〔2019〕2号),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防贫保”适用人群范围
潜江市贫困边缘户,具体为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保收入户和收入不稳定的已脱贫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底国家贫困线2倍以下的人群;因疾病住院或意外灾害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村居民,经综合评估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实际困难的人群。
根据《贫困人口识别负面清单》(鄂扶组办发﹝2017﹞16号)文件,不包含9项负面清单要求中任意一项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2.家庭用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与除外)的;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4.是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主和股东的;
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较高的;
6.现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
7.家庭成员具有劳动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等行为之一的对象;
8.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
9.群众对评议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
二、“防贫保”申报流程
凡农村居民在保险起保后,因疾病或自然灾害及交通意外可能致贫时,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当地大病保险或民政部门报销完毕后,均可申请防贫资金扶持,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详细填写《“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详见附件1)及《“防贫保”家庭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2),《“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内容包含:所在乡镇村、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人员信息、家庭收入来源、申请事由,并由本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待申请人填写完上述两张表格后,连同住院病案、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费用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上报至所在村委会。
2.村委会在收到申请后,初步判定申请对象属于“防贫保”适用人群范围后,对申报人进行入户调查,并填写《“防贫保”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详见附件3),通过调查确认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在《“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村委会意见”栏中由村支部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确认救助名单后由村委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并对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为期5天),公示通过后由所在村领导在《“防贫保”拟救助名单公示》(详见附件4)上签字确认,并定期将每笔案件理赔材料反馈至乡镇扶贫办。
3.乡镇扶贫办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核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上报程序的合规性,对村委会上报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重新调查,或由镇扶贫办直接调查。对确认申报材料属实无误的,在《“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区镇处意见”栏中由扶贫办主任签字并盖章,并将信息以家庭为单位汇总统计做成电子表格,每月将资料上交至市扶贫办。
4.市扶贫办在收到乡镇上交的资料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对象家庭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比对信息核查对象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将资料移交至保险公司进行核算。
5.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安排专人在市扶贫办驻点收集拟救助人员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防贫保”拟救助名单公示》、申请人住院病案、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费用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
在确保资料收集齐全后,保险公司根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对案件进行抽查,对于有异议的案件,由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安排专人进行入户核查,并填写《“防贫保”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确保市内3个工作日、市外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市扶贫办。
所有案件赔付金额由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核算完后,市扶贫办在《“防贫保”赔付审批表》(详见附件5)“市扶贫办意见”一栏中签字盖章确认后,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
三、“防贫保”赔付金额计算方式
1.因病:贫困边缘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个人实际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民政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自负费用超过免赔额500元的部分,保险公司按下述比例赔付:
被保险人 | 免赔额 | 自负医疗费用 | 赔偿比例 |
贫困边缘户 | 500元 | 500元-5000元(含) | 30% |
5000元-2.0万元(含) | 40% | ||
2.0元-7.0万元(含) | 50% | ||
7.0万元-12万元(含) | 70% | ||
12万元(含)以上 | 90% |
2.因灾:贫困边缘户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室内财产损毁,或因交通、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家庭财产(不含机动车)损毁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且未得到相应赔偿部分的,由相关专业部门认定损失后按下述比例赔付:
保险金额 | 免赔额(元/次) | 免赔额剩余部分 | 赔偿比例 | |
3万元/年(最高赔付额度) | 1万元(自付部门需减除数额) | 1万元以下 | 30% | |
1万(含)-3万元 | 50% | |||
3(含)万元以上 | 70% |
四、定期报告
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每月向市扶贫办报送当期赔付情况及统计分析报告,对整体风险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建议与对策。
本办法由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
2.《潜江市申请“防贫保”家庭信息承诺书》
3.《“防贫保”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
4.《“防贫保”拟救助名单公示》
5.《“防贫保”赔付审批表》
潜江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附件1:
“防贫保”救助资金申请书
乡(镇) 村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 ||||||
家庭住房结构 | 砖坯房□ 砖混房□ 楼房□ | ||||||||||
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申请事由 |
申请人签字: 日期: | ||||||||||
村 委 会 意 见 | 支部书记签字: 驻村工作队队长: (村委盖章) 年 月 日 | 区 镇 处 意 见 | 扶贫办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防贫保”家庭信息承诺书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人(大写),户籍在 镇(办事处、管理区) 村(社区、分场) 组(队)。现向 村委会(社区)提出“防贫保”申请后作出如下承诺:
1、提供的户籍、居住地、家庭成员关系等信息真实全面。
2、提供的财产及家庭收入信息真实全面。
3、积极接受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管理。
4、授予相关部门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财产和收入信息的权利,同时主动配合政府机构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愿意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个人信用责任及骗取“防贫保”资金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签字、撩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防贫保”救助对象入户调查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核查对象 | 身份证号 | |||||||||||
申请事项 | 因病□ 因灾□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家庭属性 | 非贫低收入户□ 非高标准脱贫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职业 | 劳动技能 | 身体状况 | |||||||
家庭住房结构 | 砖坯房□ 砖混房□ 楼房□ | |||||||||||
子女家庭情况 | 较好□ 一般□ 较差□ | |||||||||||
家庭主要 收入来源 | 务工收入 | 种养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元 | |||||||||
家庭重大 开支情况 | 因病 | 因灾 | 其他 | |||||||||
元 | 元 | 元 | ||||||||||
家庭存款 | 借贷情况 | |||||||||||
保险事由 | 因病□ 因灾□ | |||||||||||
有关调查情况 及结论 |
被核查人签字: 核查人签字:
附件4:
“防贫保”拟救助名单公示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村组织村民代表对因病(因灾)拟救助初选对象 户 人进行了民主评议,同意将
等 人确定为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728-6646635。
村委员会
2021年 月日
序号 | 村民小组 | 姓名 | 家庭人口 | 致贫原因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附件5:
“防贫保”赔付审批表
申请时间:2021年 月 日
防贫对象 | 身份证号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事 由 | ||||||||||
申请金额 | 审核金额 | |||||||||
核查部门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扶贫办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扶贫办、乡镇、保险公司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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