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特殊困难对象,因病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返贫致贫问题,潜江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太平洋产险潜江支公司出台了“防贫保”政策,现将“防贫保”政策相关内容宣传如下:
保障对象:
我市农村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意外住院治疗,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对象。
保险期限:
一年期(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保 费:
由政府出资购买,个人不承担。
保险范围:
类别 | 保障说明 | 备注 |
医保目录内 自付费用 | 保障对象因病住院治疗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因病余额超过500元的部分,按阶梯式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年累计限额32万元。 | 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
因灾损失 | 保障对象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室内财产损毁,或因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医保目录内自负费用,年累计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阶梯式比例赔付。年累计限额3万元。 | 已享受其他相关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
医保目录内 全自费费用 (新增类别) | 保障对象因病因意外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内全自费费用,年累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梯式比例给付保险金。年累计限额20万元。 | 所有农村居民均可享受本政策。 |
理赔流程:
联系方式:
太平洋产险潜江咨询网点:
潜江支公司(章华南路35号) 13507226893(王经理)
江汉油田营销服务部(广华大道江汉路2号G6)13872968383(丁经理)
浩口营销服务部(浩口镇早阳路71号) 13886950390(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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