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张金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89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金镇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0:16:5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0:16:52 名  称: 潜江市张金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9-05 10:16 来源:张金镇

潜江市张金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张金镇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促进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顺利进行,确保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态和减少损失,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故、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事件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人为或自然因素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故、事件。在我镇范围,根据突发事故、事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政治事件涉外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非法集会和游行集体、越级上访。

(二)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旱、涝、洪水、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

(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生产含医疗伤亡事故市政公用设施或建筑物损坏,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四)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疫情和中毒、放射性污染事故。上述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故、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照其他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Ⅱ级(较大Ⅳ级(一般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书记何波镇长朱心明指挥,其余镇党委、政府班子任副总指挥,镇机关干部、三中心人员、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为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专班成员,各自对分管领域、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郑宇航任办公室主任。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救助生活、专家支持等工作组负责相应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应急处置、汇总报告工作。各工作组及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责任领导:潘勇强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

2.灾害监测组:负责组织灾害风险监测,指导防范次生衍生灾害;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等工作。

责任领导: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组长

责任单位: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3.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协调调度救援力量、救援装备参与抢险救援;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责任领导:田金、郑新堂、郭路路、潘勇强、黄虎、吴思、侯名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城乡建设办、党建工作办、平安建设办、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张金中心卫生院、张金水陆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4.交通保障组: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域,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现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责任领导:郭路路、张小元、侯名浩

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办、平安建设办、城建服务中心、张金水陆派出所、张金交警大队、张金供电营业所、各村(社区)

5.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统筹协调医疗卫生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支持事发地医疗卫生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张金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

6.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安排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装备及其他物资,为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置人员做好工作、生活等保障。

责任领导:张小元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财政分局、经管站、各村(社区)

7.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保卫,指导有关地方、单位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责任领导:侯名浩

责任单位:平安建设办、综合执法中心、张金水陆派出所、张金交警大队、张金法所、各村(社区)

8.善后处置组: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接待、慰问、稳定工作;研究制定善后方案,依法做好在突发事件中遇难人员家属救助、补偿、抚慰等工作;负责指导灾后油、电、气、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保障突发事件区域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等工作。

责任领导:田金、郑新堂、潘勇强、侯名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平安建设办、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张金供电营业所、张金镇自来水厂、电信单位、各村(社区)

9.新闻工作组:负责发布权威信息,安排新闻发布,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协调处理与媒体间的相关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负责网络媒体管理和舆论引导。

责任领导:吴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各村(社区)

10.群众救助生活组:负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各村(社区)

11.专家支持组:负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责任领导: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组长

责任单位: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1、预测预系统。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建预测预警机制,常态下对各种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定期开展风险和险情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全力进行监测和跟踪预测。

2、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Ⅱ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特别严重预警在全镇范围内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可能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严重预警在一个或者几个村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故、事件。

较重预警在一个村或局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和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大的突发事故、事件。

一般预警在特定区域内发生的,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较小的突发事故、事件。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社区)镇直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及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及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程序为

1正常工作日向办公室及镇直有关单位报告。

2休息日、节假日和夜间向镇值班室报告,接收报告的人员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委、政府值班室报告。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由镇党委政府如实向委、政府报告。

2、启动预案。接收到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镇应急指挥部领导根据事态及发展趋势,研究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分项预案》。启动《分项预案》后,各工作组在最快时间就位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结束。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由镇党委、政府或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

2、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由镇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委、政府报告。

3、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镇党委、政府负责需要由市相关部门援助的,由镇党委、政府镇直有关单位提出请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负伤、致残人员要依法给予抚恤与评残对牺牲人员要依法向市有关部门申请追认为烈士,对其家属子女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照顾。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镇情变化及应急处置经验等适时进行修订张金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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