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公布第三十一批核酸检测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240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张金镇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15:02:2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15:02:27 名  称: (转)关于公布第三十一批核酸检测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1 15:02 来源: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与疾控组同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阳新县妇幼保健院等﹖家机构为第三十一批核酸检测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检测质量和人员安全,不断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医疗救治与疾控组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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