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金镇“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8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25日 20:23:3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2月25日 20:23:33 名  称: 关于印发《张金镇“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5 20:23


张金镇“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文明创建由户向系列发展,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结合张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开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是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实践,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延伸和拓展,是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

第三条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要求,遵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为张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四条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在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文明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下进行。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中心工作,紧贴群众实际,通过创建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让群众在创建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第二章任务与目标

第五条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包括:“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家庭)”、“十星级文明社区”、“十星级文明小区”、“十星级文明楼栋”、“十星级文明窗口”、“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十星级文明执纪执法人员”、“十星级文明服务标兵”、“十星级文明市场(商场、超市、广场、集市)”、“十星级文明学校”、“十星级文明企业(园区、员工)”、“十星级文明党组织(党员)”、“十星级文明团组织(团员)”、“十星级文明社会组织”、“十星级文明网站(吧)”、“十星级文明公务员”、“十星级文明志愿者”。全所有机关单位、企业、社区、行业、窗口、学校、小区以及党团组织和党干部都要积极参与相应的创建活动。

第六条  2016年开始,用一年时间实现“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全覆盖。到“十三五”末,全80%以上的农户(家庭)达到“十星级文明户(家庭)”标准;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小区、楼栋、市场)达到“十星级文明村(社区、小区、楼栋、市场)”标准;95%以上的学校、企业、园区达到“十星级文明学校、企业、园区”标准;100%的机关(单位、党团组织)达到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党团组织)”标准;所有“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挂牌率达100%

第三章  “十星内容”

  “十星级文明村”的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星、遵纪守法星、党风廉政星、社会管理星、生态环保星、环境卫生星、婚育健康星、科教文化星、文明风尚星、志愿服务星。

  “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包括:道德风尚星、生态卫生星、遵纪守法星、婚育健康星、文化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科学技术星、责任义务星、诚实信用星、勤劳致富星。

  “十星级文明社区”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星、社会管理星、优质服务星、婚育健康星、绿化美化星、人际和谐星、文化娱乐星、文明风尚星、道德建设星、志愿服务星。

第十条  “十星级文明小区”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星、社会管理星、绿化美化星、婚育健康星、生活设施星、人际和谐星、文化娱乐星、道德建设星、文明风尚星、志愿服务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楼栋”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星、社会管理星、团结互助星、婚育健康星、生活设施星、人际和谐星、文化娱乐星、道德建设星、文明风尚星、志愿服务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窗口”的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星、优质服务星、社会信誉星、人际和谐星、综合效益星、社会管理星、婚育健康星、文化体育星、文明风尚星、志愿服务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机关(单位、团体)”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星、工作绩效星、社会管理星、优质服务星、婚育健康星、文化体育星、环境卫生星、道德建设星、团结互助星、志愿服务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执纪执法人员”的内容包括:依法行政星、廉洁奉公星、诚实守信星、文明执法星、优质服务星、爱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争先创优星、团结互助星、道德风尚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服务标兵的内容包括:勤劳致富星、遵纪守法星、诚实守信星、优质服务星、爱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学习教育星、争先创优星、团结互助星、道德风尚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市场(商场、超市、集市)”的内容包括:优质服务星、综合效益星、遵纪守法星、社会管理星、诚实守信星、生态环保星、环境卫生星、文化体育星、公共设施星、人际和谐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学校”的内容包括:美丽校园星、规范管理星、道德教育星、教育质量星、文化特色星、书香校园星、队伍建设星、个性发展星、志愿服务星、生态环保星。

十八  “十星级文明企业(园区、员工)”的内容包括:经济效益星、遵纪守法星、党风廉政星、经营信誉星、安全生产星、优质服务星、管理创新星、婚育健康星、生态环保星、环境卫生星。

第十  “十星级文明党组织”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星、遵纪守法星、工作绩效星、社会管理星、争先创优星、婚育健康星、学习教育星、环境卫生星、文化体育星、志愿服务星。

第二十条  “十星级文明党员”的内容包括:爰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廉洁奉公星、遵纪守法星、婚育健康星、学习教育星、团结互助星、道德风尚星、乐于奉献星、争先创优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团组织”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星、遵纪守法星、工作绩效星、社会管理星、争先创优星、婚育健康星、学习教育星、环境卫生星、文化体育星、志愿服务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团员”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廉洁奉公星、遵纪守法星、婚育健康星、学习教育星、团结互助星、道德风尚星、乐于奉献星、争先创优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社会组织”的内容包括:自律诚信星、民主管理星、遵纪守法星、党建党风星、社会管理星、安全管理星、社会效益星、婚育健康星、环境卫生星、公益事业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网站”的内容包括:优质服务星、便捷实用星、创新发展星、内部管理星、遵纪守法星、诚信经营星、综合效益星、社会管理星、科学教育星、网络监管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网吧”的内容包括:优质服务星、内部管理星、遵纪守法星、诚信经营星、综合效益星、环境卫生星、社会管理星、消防安全星、创新发展星、文明风尚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公务员”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廉洁奉公星、遵纪守星、婚育健康星、学教育星、团结互助星、道德风尚星、乐于奉献星、争先创优星。

第二十  “十星级文明家庭”的内容包括:勤劳致富星、遵纪守法星、卫生保健星、婚育健康星、尊老爱幼星、团结互助星、爱岗敬业星、乐于奉献星、争先创优星、道德风尚星。

  “十星级文明志愿者”的内容包括:勤劳致富星、遵纪守法星、诚实守信星、优质服务星、爱岗敬业星、工作绩效星、道德风尚星、乐于奉献星、争先创优星、团结互助星。第四章创建程序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要坚持程序、紧扣标准、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创建活动实行季度自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一年一定。

第三十条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的程序是:“宣传发动——对标创建——自查自评——互评公议——审核定星——公示——授星授牌——资料建档”。

1.宣传发动。组建“星级”评审小组,健全和规范创星、评星、定星、授星程序,以会议、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参加“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的单位和个人对照“十星”评比标准,规范日常行为,积极创星争星。

3.自查自评。参加“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的单位和个人对照“十星”标准,自评星级并填写自评表,向所在单位“星级”评审小组申报参评。

4.互评公议。“星级”评审小组组织召开干部群众互评会议,进行评议,形成书面星级评议意见,填写评审表。

5.审核定星。由“星级”评审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对评议结果审查把关、进行认定、确定星级。

6.公示。将研究拟定的“十星级”名单以公示栏、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接受各方监督。在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对首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由“星级”评审小组组织进行复查审定,复查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

7.授星授牌。星级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填写星级证明,开展授星授牌。

8.资料建档。将“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资料按年份归集入档,内容一般包括: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年度创建计划、宣传发动资料、自评申报表、互评和评审记录、创建汇总表、活动记录台帐、创建突出事迹、授星授牌情况、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等。

第五章授星与管理

第三十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不搞平衡照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讲求实效。

第三十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由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十星级文明社区(小区、楼栋)”由社会事务办(民政)负责城建服务中心协助;“十星级文明机关(窗口、单位、团体、执纪执法人员、服务标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十星级文明市场(商场、超市、集市)”由工商负责;“十星级文明广场(村级”由综合文化站负责;“十星级文明学校”由学区负责;“十星级文明企业(园区、员工)”由经发办(工办)负责;“十星级文明党组织(党员)”由党政综合办(组织)负责;“十星级团组织(团员)”、“十星级文明志愿者”由团委负责;“十星级文明社会组织”由社会事务办(民政)负责;“十星级文明网吧”由综合文化站负责;“十星级文明公务员”由党政综合办(组织)负责;星级文明家庭”由妇联负责。

第三十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创建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通过刷写创建标语、设置公益广告牌、建设文化墙、开设专栏专题、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文艺宣传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十星级”系列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全方位营造氛围。

第三十  纪检、综治、计生、环保、安监等有“一票否决”权的部门要积极参与“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的审查工作。

第三十  “十星级”文明牌要悬挂在醒目位置,“十星”牌样式由镇文明办统一模版,具体由各责任单位统一制作配发。每年的星级变动,由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增(减)星,并将情况汇总报文明办备案。被授星授牌的单位、家庭、个人要妥善管理“十星级”文明牌,不得随意更换、移动和增减星级。

第六章考核

第三十  委、政府将“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目标管理,由镇督办专班、镇文明办联合组织考核。

第三十  “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结果与级以上精神文明创建系列考核挂钩,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成立“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要把“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组织落实,要建立创建评选工作制度,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办法(试行),制定相应“十星级”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细则、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试行)由镇文明办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张金镇“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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