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金镇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9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03日 20:07:2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3日 20:07:29 名  称: 关于印发《张金镇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3 20:07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张金镇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53        


张金镇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源头防控、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境内基本实现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确保全镇不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秸秆还田率达到83%以上,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17%左右。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25日,8月8日-8月14日)。

拟订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基层。各村和镇直部门要迅速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30日,8月15日至9月30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反面典型,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及参与意识,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村要在交通要道与人口密集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开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讲,张贴公开信。在辖区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三)督查巡查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8月20日至11月10日)。

镇成立以责任区为单位的巡查组,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巡查组负责开展昼夜巡查,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并上报巡查发现火点情况。各村成立巡查、巡逻专班,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镇禁烧办负责协调和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省无人机及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和通报动态。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1月30日前)。

各村认真总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并于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别将夏季及秋季总结情况报镇禁烧办。

镇禁烧办对各村、镇直各单位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召开总结大会,落实奖惩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在重点巡查时期、重点巡查领域,各村要充实力量组建专门巡查队进行巡查。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农户(业主)包田块的包保责任制,构建四级联防联控的禁烧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推广综合利用。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核心是建立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和推进秸秆粉碎还田。重点是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培育多层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推动产业发展。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拓宽综合利用渠道;进一步培育多层经营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建设一批秸秆收购、储运、加工利用点;组织农机手开展农作物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今年,市政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投入,继续实行对新增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装置、投资100万元以上且年加工规模在1万吨秸秆的企业、从事农作物秸秆回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财政补贴,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在没有条件收集处理秸秆的地区,继续推进秸秆粉碎还田,严禁将秸秆丢弃入水体,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三)开展行政执法。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控能力建设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明确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严格执法,镇环保分局、水陆派出所要积极作为,对违规违法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失火或故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考核结账。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八查八纠”履职尽责考核范畴。镇禁烧办将不定时对本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绩效较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被市级以上督查组或新闻媒体发现 “第一把火”的村和驻村干部要在全镇相关会议上作检讨。对禁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镇纪委按照《张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将村支部书记工资3000元纳入考核结帐(具体考核参照《张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群策群力,攻坚克难,争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生态张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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