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金镇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9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0日 20:20:4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10日 20:20:46 名  称: 关于印发《张金镇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0 20:20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张金镇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810


张金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镇环境质量,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态势,促进全镇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环保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我镇畜禽养殖减排任务,按照省、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现状,特制订张金镇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绿色、和谐、生态的新张金为目标,着力构建种养业结合“畜禽--肥料--作物”、“畜禽--沼气--作物”生态循环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张金特色的种养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规模养殖新模式,实现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工作任务

2016年内将分期分批完成辖区内违规畜禽养殖场关闭任务和拟保留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取缔,城建服务中心负责镇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取缔

(一)全面调查,划定养殖区域。2016年8月--2016年9月,由兽医、环保等部门对全镇养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拿出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方案。

(二)具体整治安排

1、2016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

一是全面关闭位于总干渠等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主要交通干线、城镇、工业规划区的及群众反映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

二是各村、各责任区、相关单位根据划定禁养区红线范围,关闭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三是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增加环保设施实行限期治理拒绝进行污染治理或经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列入关闭范围。

2、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

对全镇辖区内现有的保留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治理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通过全过程治理。治理技术由镇兽医站和环保分局加强指导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村、各单位务必增强规范畜禽养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规范畜禽养殖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使养殖污染治理深入人心。镇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养殖户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承诺书。

(二)落实主体责任。镇政府统一指挥,各村和相关部门是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的工作落实。镇政府成立养殖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关洪涛任组长,分管环保、农业、国土等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涉及的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员。

(三)加强联动,严格执法。环保、畜牧、水务、土地、城建、林业等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污及侵占农田、河渠、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停止向禁养区内列入关闭计划的畜禽养殖场供水供电。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的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的畜禽养殖场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办和结账,各村、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和污染治理进度上报镇环保办。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五)加强执纪问责。镇纪委牵头,环保、农业等部门参加,按照履职尽责的有关要求,对各村、相关单位畜禽养殖场拆除和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对无视工作规定、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张金镇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重点整治部位责任单位名单    

 

 

附件

 

张金镇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重点整治

部位责任单位名单

 

1、干渠沿线两岸500米以内的各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相关各村、环保分局、兽医站;

2、魏桥村高速出口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魏桥村、环保分局、兽医站;

3、干北渠沿线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金台寺村,三定村,祝华村、环保分局、兽医站;

4、集镇内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城建、卫生院、粮油公司文化站、环保分局、兽医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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