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930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张金镇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21:10:00 文  号:张办发〔2021〕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21:10:00 名  称: 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12 21:10 来源:张金镇

关于印发《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1011  


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潜办发20219号)精神,高质量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各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选出忠诚过硬的好头雁、换成堪当重任的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焕发干事创业的好气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张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时间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按照先村(社区)党支部、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同步部署、统筹安排、压茬推进2021年1012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10月12日开始组织实施,12月10日前基本完成。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严把选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能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惠民政策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法治意识不牢,不严格依法办事任期内乡村社区治理较差;(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墨守成规,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4)工作业绩不忧,不担当、不作为,近3年内工作业绩考核连续2年在本排名靠后;(5)群众评价不好,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多数党员群众意见较大,不拥护、不支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受过刑事处罚;(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6)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8)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9)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优化班子结构。“两委”成员一45人(人口规模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设4人,1000以上的村一般设5人),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9人,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具体职数以镇党委根据实际核定为准

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实现百分之百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严格执行任职回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有其他情形需回避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抓细抓实重点步骤及关键环节

(一)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10月12日前)

1.按“五先五后”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村(社区)财务进行清理和审计,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状况、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后备人选情况和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班子成员调整方案和防范处置预案,把握换届工作主动权。

2.成立工作机构。镇、村(社区)分别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向村(社区)派驻指导组,具体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深入宣传发动(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宣讲换届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加换届选举,提高知晓率和参选率。

(二)全面进行动员部署(10月12日至10月15日)

1.会议动员部署镇党委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民政办换届工作专班同志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各社区掌握换届政策、操作流程及纪律要求。

此阶段各社区)党组织需按日程安排如下公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单1号公告)下一届XX(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投票日期2号公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办法3号公告)、本村(社区)正式党员名单4号公告)

(三)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10月16日—11月16日

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此环节发布党推荐结果5号公告、村(居)民代表推荐结果6号公告)

2.镇党委推荐。召开党委会议,推荐并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把好资格初审关。

3.资格联审。镇组织办民政办纪委办、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统战(民宗)、财政分局、经管站安监办、信访、卫健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4.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

此环节需发布对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的考察公告7号公告)。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8号公告),并在全村(社区)进行公示。

6.公示承诺。审核批复后,预备人选作出参选、服务、廉洁和辞职等四项承诺书9公告),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组织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10公告)。选举结果向镇党委报告。

(四)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0月12日—1129日,11月27日为投票选举日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积极推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

2.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在选民登记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严格审查选民资格,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加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

3.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在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产生。要通过民主程序,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居)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4.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按职位、职数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努力提高女性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提名比例,对妇女委员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镇党委把好资格初审关,镇组织办民政办纪委办、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统战、财政分局、经管站安监办、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联审

5.召开大会选举。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举办法、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

(五)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1月30日-12月5日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好关。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纪检监察室聘任为村(社区)监察信息员。

(六)加强配套组织建设(12月5日前完成)

同步推进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同步推选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村委会增设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居委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

(七)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1.做好工作交接。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

2.开展履职培训。换届后及时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部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对象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专题培训。

3.推动干事创业。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使其迅速进入角色、履职尽责。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证

(一)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镇委成立张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建立由镇组织办牵头协调,镇民政办密切配合,镇纪委、宣传、综治、信访、派出所、财政分局、经管站、司法所、农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

(二)加强政策指导。分级对换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政策指导和答复。向每个村(社区)派驻指导组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协助指导组开展换届工作,当好换届工作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

(三)严肃换届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以铁的纪律和高压态势,防止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确保换届风平浪静、平稳有序。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十严禁”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全面推行候选人竞职、创业、廉政、辞职“四项承诺”制度。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

(四)从严防范风险。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等,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张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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