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
工 作 方 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要求,巩固农村环境整治冬季大会战成果,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抓巩固、阻反弹,补短板、促提升”思路,聚焦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农业农村环境、农村垃圾清理、公路环境、重点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五项整治行动”,排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口径清单,有序推进整改提升,重点推进“三边”(国省县道周边、集镇周边、人口聚集区周边)整治提升,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共同缔造,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
1.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制工作职责。镇、村级河湖长及“三包一”责任人要履职尽责,落实河渠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河渠环境问题,完成市级、镇级督察组交办的河渠环境整改任务,达到河渠迎水面无耕种、水域岸线无水草垃圾及“四乱”的目标。(镇农办、各级河湖长负责)
2.建立落实河渠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落实河渠日常管护保洁和拦漂清漂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腾退侵占水域及河滩,拆除阻水垱坝、拦河渔网等,恢复河渠原状。取缔非法采砂、取土行为,恢复河道堤防原状。对私搭乱建和影响行洪的构筑、建筑物进行拆除清运,恢复河道过流能力。制止乱堆行为,对固体废物或阻碍行洪的各类物体进行清运。达到迎水面无耕种、水面无水草及漂浮物、岸边无垃圾、管理范围内无乱堆的河渠“四无”标准,实现岸线整洁、水清渠畅。(镇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3.培养村民建立良好文明习惯。将河渠日常管护融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养成良好习惯,不乱泼乱倒,对家门口河渠及时清理,提升文明素养。动员群众参与到全镇河渠的清理和岸线管护中来。(镇宣传办、属地村居负责)
(二)持续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畜禽粪污治理,推进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督促养殖户按要求修建粪污存储设施,及时收集粪污并还田。(镇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5.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对已开展厕所革命的村组进行“回头看”,全面摸清相关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完善问题台账清单,有序推进整改。其中完成户厕改造的农户,需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旱厕;排查出问题的户厕,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保证正常使用。对尚未开展厕所革命的村组,有序扩大覆盖面。做好农村公厕管理,要求有专人负责,保持公厕内干净卫生,设施无破损,有水有电。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无生活污水直排。(镇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建立完善农药、化肥使用台账,宣传引导科学、绿色、无害化种植方式,指导农民施用有机肥,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控,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全市水产养殖种类、规模、排水去向建档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指导群众科学购买、使用水体灭菌灭草及动物蛋白饲料等投入品,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加强农业生产中农药包装废弃物、塑料薄膜等收集处置。(镇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7.持续加强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对柴垛、农机械等物件加强整理,码整齐、按序停,房前无高秆作物,屋后无荒地。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在村庄公共区域拉设相关横幅、标语,组织党员群众在每月第二个星期五开展“村庄清洁日”活动,并对牛皮癣、小广告、乱贴乱画问题清理整治。(镇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三)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清理整治行动
8.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收集点,确保各类垃圾容器无满溢,容器箱体无污物、无破损,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天定时对公共区域、河道沟渠坡岸沿线进行清扫保洁、往返捡拾,确保垃圾不落地。组织宣传全民洁城行动,及时收集转运各类垃圾,保障垃圾日产日清。(镇城建办负责)
9.加强建筑垃圾治理。设置1—2个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收集点,实现镇村建筑垃圾定期集中处置清理,避免在河渠、道路、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镇城建办负责)
10.加强服装边角废料治理。合理设置服装边角废料暂存点,督促引导服装企业将边角废料转运至暂存点后,将边角料集中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镇城建办、经发办负责)
(四)持续开展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
11.常态化开展国、省、县道路面日常巡查和治理。对辖区公路及两侧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以及破坏安防设施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常态化开展巡查和治理工作,防治道路扬尘及周边堆场、料场扬尘污染,确保辖区内国、省、县道巡查和治理全覆盖。(镇城建办、属地村居负责)
12.针对性强化国、省、县道路肩、边坡环境整治。对辖区公路路肩和边坡种植农作物、堆积秸秆及杂物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开展整治和清理工作,确保路域环境整洁优美,路肩干净平整。(镇城建办、属地村居负责)
13.压实路长制责任。依规落实潜江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的基本原则,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农村公路建设、日常管养、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问题。(镇城建办、各级路长、属地村居负责)
(五)持续开展重点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
14.加强重点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四湖总于渠潜江段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抢抓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加快辖区内入河排口整治工作,对满足排放标准的排口立即进行规范化设置,对超标排口制定限期整治计划,配合职能部门实施排口达标整治工程,对违法违规设置的排口依法取缔关停。(镇城建办、农办、经发办负责)
15.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村庄周边500米范围内水体开展动态排查,将颜色异常、气味难闻及监测超标的水体纳入监管清单,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反弹复臭。(镇经发办、农办、属地村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综合协调组、五个责任区指导组、五个示范线路建设组和一个督察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口径清单表的汇总及日常工作文件的制办、汇报;五个责任区指导组分别负责张金、土地口、双河、高口、集镇责任区的环境问题督察处置指导工作;五个示范线路建设组分别负责浩张线、张丫线、234国道、350省道的示范线路建设工作;督察组将每周明察暗访情况和责任区指导组、示范线路建设组的工作情况汇总,形成工作通报。
(二)建立全口径清单。根据《潜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起止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大会战期间,各工作战线要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径清单,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再提升。并于8月23日前按要求(详见附件)建立完善重点任务全口径清单并报综合协调组汇总。
(三)落实共同缔造。各村居要在冬、春两季大会战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夏季大会战宣传动员,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夏季大会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夯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强化资金支持,通过财政奖补对上争取,项目整合、筹资筹劳,多措并举保障资金投入。二是强化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和镇直单位在技术指导、监测分析、设施设备调配等方面加强支持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合力推进。
(五)严格督办奖惩。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村居予以资金、项目倾斜;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依然突出的村居,由镇纪委严肃追责问效。
附件: 1.关于成立张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夏季大会战各专项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3.夏季大会战问题认定和整改标准
4.夏季大会战工作评分细则
潜江市张金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关于成立张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夏季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潜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五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经镇领导研究决定,现成立张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季大会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波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朱心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田 金 人大主席
郑新堂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路路 党委副书记
潘勇强 党委副书记
王 斯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 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小元 副镇长
吴 思 党委委员
侯名浩 党委委员
成 员:各村居党支部书记、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综合协调组、五个责任区指导组、五个示范线路建设组和一个督察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口径清单表的汇总,日常工作文件的制办、汇报和工作动态的宣发;五个责任区指导组分别负责张金、土地口、双河、高口、集镇责任区的环境问题督察处置指导工作;五个示范线路建设组分别负责浩张线、张丫线、234国道、350省道的示范线路建设工作;督察组将每周明察暗访情况和责任区指导组、示范线路建设组的工作情况汇总,形成工作通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朱心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新堂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路路 党委副书记
黄 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罗 浩 城建办副主任
陈建锋 经发办副主任
郑宇航 党政办副主任
易非凡 宣传办工作人员
易嘉俊 农办工作人员
二、张金责任区指导组:
组 长:潘勇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 杰 张金片管理区总支书记
郑宇航 党政办副主任
陈思泽 党政办工作人员
蔡 哲 组织办工作人员
三、土地口责任区指导组:
组 长:侯名浩 党委委员
成 员:刘洪成 土地口片管理区总支书记
田宇航 安监办工作人员
吴中朝 政法办工作人员
四、双河责任区指导组:
组 长:吴 思 党委委员
成 员:金 虹 双河片管理区总支书记
汤雨萌 卫健办主任
付寒晶 计生办工作人员
五、高口责任区指导组:
组 长:张小元 副镇长
成 员:代觉堂 高口片管理区总支书记
刘婧雯 党政办副主任
蔡 瑶 统计站站长
王 柳 党政办工作人员
六、集镇责任区指导组
组 长:郭路路 党委副书记
成 员:肖吉刚 张金镇城建服务中心主任
王 霞 张金镇长丰社区主任
七、督查组
组 长:王 斯 纪委书记
成 员:刘 强 纪委副书记
何爽方 张金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八、示范线路建设组及线路范围
示范线路路段 | 途径村 | 组长 | 成员 | 段面负责人 |
张丫线 红色线路 | 王东村 | 田 金 | 肖绍玉 刘金涛 吕西岱 田青雲 | 张华 |
魏桥村 | 林本梁 | |||
柳亭河村 | 王宏 | |||
五大户村 | 赵甫艮 | |||
西荆河两岸: 浩张线+234国道(北段) 紫色线路 | 五里碑村 | 王斯 | 刘 强 张 婷 易非凡 刘金云 | 马一平 |
土地口村 | 潘传峰 | |||
金台寺村 | 曹中强 | |||
张金村 | 李敦龙 | |||
三定村 | 余本华 | |||
集镇周边: 幸福北路+234国道(中段)+350省道(西段) 黄色线路 | 长丰社区 | 郭路路 | 罗 浩 关 瑶 张振宇 王子锐 | 王霞 |
幸福社区 | 刘灿 | |||
三定村 | 余本华 | |||
泰山垸村 | 叶建华 | |||
张金村 | 李敦龙 | |||
杨家垸村 | 杨显豹 | |||
234国道(南段) 蓝色线路 | 杨家垸村 | 黄虎 | 朱本龙 易嘉俊 章海波 | 杨显豹 |
杨家桥村 | 黄知学 | |||
陈家洲村 | 陈业斌 | |||
高家桥村 | 陈文光 | |||
铁匠沟村 | 卢纯政 | |||
肖家场村 | 肖吉刚 | |||
蔡台村 | 蔡烈勤 | |||
350省道(东段) 橙色线路 | 杨家垸村 | 郑新堂 | 张 幸 陈建锋 杨富凯 | 杨显豹 |
杨家桥村 | 黄知学 | |||
陈家洲村 | 陈业斌 | |||
木里垸村 | 郭德斌 | |||
小河村 | 苏运传 |
示范线路建设组线路范围图
附件2-1: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河湖 名称 | 所在行政村(社区) | 级别(市/镇/村) | 具体位置 (经纬度) | 是否存在问题 | 问题具体描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2-2: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自然村数 | 总户数 | 农村厕所建管情况 | 畜禽粪污治理情况 | 房前屋后存在问题的自然村数 | 村庄清洁行动村庄问题(1.是否宣传发动、2.是否组织) | 整体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完成户厕改造未能正常使用户数 | 村级公厕未能正在使用个数 | 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名称 | 粪污治理情况 | ||||||||||
附件2-3:
农村垃圾清理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自然村数 | 户数 | 生活垃圾收集转移频率 | 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情况 | 服装边角料治理情况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是否设置收集点 | 收集点位置 | 处置去向 | 是否设置暂存点 | 收集点位置 | 处置去向 | ||||||||||
附件2-4:
道路环境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道路名称和编号 | 级别(国/省/县/乡村道) | 所属 区镇 街道 | 所涉及 行政村 (社区) | 所属 区镇街道 责任领导 | 是否 存在 问题 | 存在问题位置(线路桩号或具体参照物) | 问题 具体 表现 | 整改 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2-5-1:
重点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 | 是否存在排污口 | 排污口类型 | 排污口名称 | 详细地址 | 排污口坐标 (保留6位小数) | 受纳水体/对象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经度 | 维度 | |||||||||||
备注:1、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企业废水(含雨水排口)、畜禽养殖排污;
2、排污口名称:行政区信息+企事业单位名称+排污口类型;行政区信息+周边特征标志物+排污口类型;
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
附件2-5-2: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口径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 | 自然村数 | 总户数 | 是否有黑臭水体 | 黑臭水体基本信息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水体名称 | 类别 (河/沟渠/坑塘) | 起点坐标 (保留5位小数) | 终点坐标 (保留5位小数) | 黑臭原因 | |||||||||
附件3:
夏季大会战问题认定和整改标准
序号 | 整治行动类别 | 重点任务 | 问题认定标准 | 整改标准 | 问题数确定原则 | 整改完成时限要求 | 指导联系方式 |
1 | 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 | 1.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 2.建立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 1.镇、村级河湖长及“三包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未开展河湖日常巡查、未及时发现处置责任河湖问题、未及时解决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交办的河湖问题。 2.河湖“四乱”情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占:围垦湖泊、河道,非法侵占水域及河滩,设置阻水垱坝及拦河渔网等。乱采:非法在河湖范围内取土、采砂等。乱建:在河湖范围内私搭乱建,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乱堆:倾倒、填埋、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3.河渠迎水面耕种、水面岸坡存在垃圾、水葫芦、水花生及有碍行洪的杂草等问题。 | 1.镇、村级河湖长及“三包一”责任人履职尽责:常态开展河湖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河湖问题,及时完成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交办的整改任务,达到河渠迎水面无耕种,水域岸线无水草垃圾及“四乱”。 2.河湖“清四乱”整治:腾退侵占水域及河滩,拆除阻水垱坝、拦河渔网等,恢复河渠原状。取缔非法采砂、取土行为,恢复河道堤防原状。对私搭乱建和影响行洪的构筑、建筑物进行拆除清运,恢复河道过流能力。制止乱堆行为,对固体废物或阻碍行洪的各类物体进行清运。实现岸线整洁、河畅。 3.河渠迎水面耕种及岸线水草垃圾:对迎水面耕种作物进行清理,对水草和垃圾组织打捞清理并及时清运,达到河渠水面无水草及漂浮物、岸坡无耕种、无垃圾的标准。 | 以镇域范围河渠为单元进行考评计分和督办整改 | 按照整改方案拟定的时限为准 (涉及上级反馈问题另行研究确定) | 郭杰 18672829871 |
2 | 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 | 培养村民建立良好文明习惯。 | 河渠管理未纳入村规民约、村民在家门口河渠岸坡乱泼乱倒、乱耕乱种。 | 将河渠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及时清理家门口河渠岸坡,开展日常保洁,保持河渠岸坡整洁。 |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进行考评计分和督办整改 | 按照整改方案拟定的时限为准 (涉及上级反馈问题另行研究确定) | 郭杰 18672829871 |
3 |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1.养殖场(户)未按要求修建粪污粪污存储设施; 2.养殖场(户)未按要求及时收集粪污并还田; | 1.修建粪污存储设施; 2.及时收集粪污并还田; | 一个养殖场(户)算一个问题;农药、化肥台账以村庄为单位。 | 无 | 阳绍中18907221916 |
4 |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1.农村公厕运行良好,公厕内干净、整洁,设施无破损; 2.按照农民“愿改尽改”原则完成卫生户厕改造,改造后的户厕正常使用。 | 1.农村公厕落实责任人;公厕内干净、卫生,设施无破损;有水、有电; 2.完成户厕改造的,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旱厕; 3.排查出的问题户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保证正常使用。 | 1.一座公厕算一个问题; 2.单个户厕出现多种问题算一个问题。 | 无 | 张华涛13407265614 | |
5 |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 1.未建立农业种植化肥、农药使用台账; 2.未按要求落实水产养殖投入品管控措施。 | 1.建立完善农药、化肥使用台账; 2.按要求落实水产养殖投入品管控措施。 | 一个行政村算一个问题 | 立即整改 | 阳绍中18907221916 |
未按《关于做好全市水产养殖种类、规模、排水去向建档工作的通知》报送相关情况。 | 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全市水产养殖种类、规模、排水去向建档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 未完成一项工作算一个问题 | 立即整改 | 张科强13437195690 | |||
6 | 持续加强房前屋后环境整治 | 1.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2.柴垛、生产工具(车辆)未码整齐和有序停放; 3.门前有高杆作物; 4.房前屋后有乱搭乱建; 5.村民不知晓清洁日活动,未按要求组织活动,或村民对清洁日成效不满意; 6.存在牛皮癣、小广告、乱写乱画问题。 | 1.地面干净、整洁; 2.生产工具(车辆)有序摆放,无乱搭乱建; 3.房前原则上不种植高杆、绕藤、搭架等植物; 4.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 5.在村庄公共区域拉设横幅、标语,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并得到村民认可; 6.清除牛皮癣、小广告、乱贴乱画,保持环境洁净。 | 一个塆台(组)算一个问题 | 无 | 余涛15826923666 | |
7 | 农村垃圾清理整治行动 |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 | 1.垃圾箱体破损、满溢,收运不及时。 2.垃圾收集点设置不合理,有污水横溢,垃圾散落、暴露。 3.村主次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保洁不及时,存在零散、堆积、大件垃圾。 4.河道沟渠坡岸沿线有零散、堆积、大件垃圾。 | 1.垃圾箱体完好,无破损、无遗漏 2.垃圾收集点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横溢,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散落、暴露的生活垃圾。 3.每天定时对公共区域、河道沟渠坡岸沿线进行清扫保洁、往返捡拾,确保垃圾不落地。 | 1.每发现1个垃圾箱体破损为1处问题。 2.同一条河道沟渠坡岸沿线、道路的白色垃圾、零散垃圾为1处问题,存在成堆连片生活垃圾、大件垃圾≥1㎡的为1处问题。 3.河渠、道路、公共区域建筑、大件垃圾按照每2㎡以上的为1处。 | 1.垃圾箱体破损应在5个工作日整改;2.垃圾箱满溢、收运不及时应在1个工作日整改;3.垃圾收集点设置不合理应,有污水横溢,垃圾散落、暴露应在1个工作日整改;4.建筑、大件垃圾未设立临时堆放点应在5个工作日整改,河渠、道路、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应在1个工作日整改。 | 张随18807225313 |
8 | 加强建筑垃圾治理 | 建筑、大件垃圾未设立临时堆放点,河渠、道路、公共区域随意倾倒。 | 建筑、大件垃圾应设立临时堆放点,定期集中清理。 | ||||
9 |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 | 常态化开展国、省、县、乡、村道路面日常巡查和治理。 | 1.辖区道路及两侧有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以及破坏安防设施等行为。 2.未常态化开展国、省、县、乡、村道巡查和治理工作,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脏、乱、差。 | 1.路面两侧无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占道经营以及破坏安防设施等行为。 2.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 3.积极开展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保持路域环境干净整洁。 | 算多个问题 | 无 | 魏涵阳19907228255 |
10 | 针对性强化国、省、县、乡、村道路肩、边坡环境整治。 | 1.辖区道路路肩和边坡有种植农种物、堆积秸秆及杂物等问题。 2.路肩是否干净、平整。 | 路肩和边坡干净、平整且无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等。 | 算多个问题 | 无 | 魏涵阳19907228255 | |
11 | 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加强重点排污口排查整治 | 1.生活污水排口: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沟渠、河流或溢流至生态环境。重点排查镇区生活污水管网去向及各级沟渠沿岸排口。 2.工业企业排口(含雨水排口):对辖区内企业四周开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管道排口或溢流口。 3.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排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排放口的按要求做好记录。 | 1.生活污水排口:根据污水排口类型开展分类整治,涉及集镇污水管网的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区镇街道整改,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涉及三格式化粪池排放口的由农业部门会同相关区镇街道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三格式化粪池出水直排环境。 2.工业企业排口(含雨水排口):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区镇街道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合法存在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非法的依法进行整改。 3.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排口:由农业部门会同各相关区镇街道进行整改,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措施。 | 以排污口为单位进行统计 | 无 | 李文文15827986199 |
12 | 入河排污口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1.居民居住集中区房前屋后500米范围内居民反映强烈的水体,或水体颜色、气味明显异常的水体直接确定为黑臭水体。 2.对于无法直接确定水体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确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为黑臭水体:透明度小于25厘米,溶解氧小于2毫克每升,氨氮大于15毫克每升) | 1.控源截污措施落实到位。无污水直排水体,水体及护坡周边无白色垃圾等漂浮物,建立落实长效管护机制;2.水质监测结果达标;3.周边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水体经过多个行政村且不好协调治理时,以每个行政村为单位将水体进行划分统计问题数。 | 2024年12月以前(需统筹协调水体具体研究,整改完成时限不能迟于2025年12月) | 李文杰 13235541004 |
附件4:
夏季大会战工作评分细则
序号 | 专项行动类别 | 分值(分) | 重点任务 | 评分标准 | 评分单位 |
1 | 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 (18分) | 7 | 压实市、镇、村三级河湖长责任制 | 1.发现镇、村级河湖长及“三包一”责任人未履职尽责的扣0.2分。 2.发现河湖垃圾、水草漂浮物、迎水面耕种及“四乱”问题未列入问题清单的,1处扣0.2分。 3.对市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交办的河湖问题未纳入清单的,1处扣0.2分。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2 | 7 | 建立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 1.发现河湖垃圾、水草漂浮物、迎水面耕种及“四乱”等问题未按时限整改完成的,1处扣0.2分。 2.发现未建立落实河渠日常管护保洁和拦漂清漂长效机制的,1处扣0.2分。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3 | 4 | 培养村民建立良好文明习惯 | 1.发现行政村(社区)未将河渠日常管护纳入村规民约的,1处扣0.2分; 2.发现行政村(社区)村(居)在家门口河渠乱泼乱倒、乱耕乱种,且未按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
4 |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18分) | 4 |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1.发现不规范畜禽养殖场且未列入问题整改清单的,1处扣0.2分。 2.检查发现养殖场(户)未修建粪污存储设施、还田的,1处扣0.2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5 | 6 |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 1.发现问题厕所且未列入问题整改清单的,发现1处扣0.2分。 3.农村公厕损坏、环境卫生较差,发现1处扣0.2分。 4.生活污水直排的,发现1处扣0.2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
6 | 5 | 持续加强房前屋后整治 | 1.房前屋后环境问题未列入整改清单的,1处扣0.2分。 2.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发现1处扣0.2分。 3.房前种植高杆作物的,发现1处扣0.2分。 4.通过问卷调查,村民否定村庄清洁行动任一环节扣0.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5.存在牛皮癣、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的,发现1处扣0.2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18分) | 3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 1.1个村未建立农药化肥使用台账的,扣0.2分,累计扣分,总分1.5分,扣完为止。 2.未按要求做好水产养殖投入品管控,污染防治不到位的,发现1处扣0.2分。 | 市农业农村局 |
未按《关于做好全市水产养殖种类、规模、排水去向建档工作的通知》报送相关情况,未按要求报送一项情况扣0.2分,累计扣分,总分1.5分,扣完为止。 | 市小龙虾发展中心 | ||||
8 | 农村垃圾清理整治行动 (18分) | 9 |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 | 1.垃圾堆积清理不及时、未清理,造成垃圾堆积的,1处扣0.2分。 2.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损坏未更换,垃圾箱缺失造成垃圾乱堆的,发现1处扣0.2分。 3.垃圾收集点设置不合理,因垃圾收集问题直接影响周边河渠水质及环境的,发现1处扣0.2分。 | 市城管执法局 |
9 | 9 | 加强建筑垃圾治理 | 1.建筑、大件垃圾治理未有序推进的,发现1处扣0.2分。 2.建筑、大件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的,发现1处扣0.2分。 | 市城管执法局 | |
10 |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18分) | 9 | 常态化开展国、省、县、乡、村道路面日常巡查和治理。 | 未对辖区道路及两侧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以及破坏安防设施等行为进行巡查和治理的,每处扣0.1分,未纳入问题清单的,每处扣0.3分。沿线道路尘土飞扬,每处扣0.3分。道路上抛弃物、路边堆场、料场未覆盖,每处扣0.3分。 | 市交通运输局 |
11 | 9 | 针对性强化国、省、县、乡、村道路肩、边坡环境整治。 | 1.未对路肩堆积的秸秆及杂物进行清理的,路肩有种植农作物现象的,每处扣0.1分;未纳入问题清单的,每处扣0.3分。 2.路肩和边坡脏、乱、差,路基有沉陷、垮塌,每处扣0.1分;未纳入问题清单的,每处扣0.3分。 | 市交通运输局 | |
12 | 重点排污口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18分) | 10 | 加强重点排污口排查整治 | 重点排污口漏排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市生态环境局 |
13 | 8 | 持续加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1.发现农村疑似黑臭水体且未纳入问题清单表扣0.5分。 2.黑臭水体被群众举报市级投诉平台,纳入地方问题清单扣0.5分,未纳入地方问题清单扣1分;被省级通报或被举报到省级平台,纳入地方问题清单扣1分,未纳入问题清单扣2分;被国家通报或被举报到国家平台,纳入地方问题清单扣2分,未纳入问题清单扣3分。 3.农村黑臭水体未按序时推进或整改不达标的,1条扣0.5分。 | 市生态环境局 | |
14 | 组织领导 (5分) | 5 |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长效管控、共同缔造 | 1.党政主要负责人未亲自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扣2分。 2.上级交办问题未按时序整改到位的,除按专项工作评分细则扣分外,另扣1分,扣完为止。 | 综合协调组 |
15 | 宣传报道 (5分) | 5 | 宣传报道 | 夏季大会战期间,在潜江市日报、电视台(新闻频道)首发报道的正面新闻,1条0.5分;在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卫视频道(新闻联播)首发报道的正面新闻,1条1分;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四家央媒首报道的正面新闻,1篇2分。(以上媒体首发报道均指报纸、电视,与上述新闻媒体同一级别的参考打分) | 综合协调组 |
16 | 奖分项 (5分) | 5 | 典型经验 | 共同缔造经验模式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认可或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加2分;共同缔造经验模式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签批认可或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5分。 | 综合协调组 |
合计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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